第五十三章 抓捕我们吧!-《我在大康的咸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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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京城,随便拎一个王公贵族出来,都比掌管京城的大人要大,你怎么管?
管了就得罪人,会被疯狂的针对。
不管的话,京城的治安就会不断的败坏,从而朝里大人们不满意,皇帝更不满意。
两头为难,两头受欺负,说的就是上述的三类官员。
但大康朝的帝京府府尹不一样。
吸取了前朝的教训,大康朝太祖定了一个规矩,“非法家出身之人,非刚正不阿、果敢坚毅之臣,不得担当帝京府府尹一职。敢不服帝京府管教、阻扰帝京府办案,无论宗室功勋,或者是达官贵人,皆可从重处罚,毋须征得上官同意。”
有了这么一个尚方宝剑,被挑选出来的帝京府府尹们,向来都是雷厉风行,不管你是谁,只要有罪就敢抓,就敢打。
最厉害的一个记录,正好就是现在的府尹苗炎苗大人创造的。
三年之前,太子宠妃的亲弟弟在京城外带队纵马横冲直闯,正好撞到了一个商队,踩死十三个大人、七个小孩子,并造成多人受伤。
事后他还杀了前去抓捕他的巡捕,带着上百个家奴逃窜出帝京府,逃至一处堡垒式的庄园顽抗。
亲自挂帅追过去的苗炎,在劝其投案自首无果之后,直接放火烧了这栋宅院,并且堵死了前后大门。
这下子好了,里面没有一个人能逃出来的。
据说惨叫声叫了整整一夜,整个朝野上下全都吓坏了。
苗太升的胆子太大了,这是要捅破天啊!
同时,听到这个消息的太子,第一反应便是亲自到帝京府投案,自罪“管教无方”。
这一点,事后更是让皇帝夸奖儿子懂事,有明君的气度和风范。
不过当时景和帝是气坏了的。
虽然那个混蛋该死,可你一把火烧死了一百多个人啊,真是于心何忍!?
他这么质问苗炎的时候,苗炎的回答是这样的。
“臣为法家学子,法家学说有明确讲述,一定要依法惩处犯罪之人。遇到这样穷凶极恶之徒,正是应该行雷霆之势,以此来震撼其余蠢蠢欲动之辈。
此獠犯下死罪是第一,拘捕杀害巡捕是第二,占据堡垒公然顽抗是第三,拒绝臣让他投案自首的命令是第四,且言语中多有不堪之词,四罪并罚,绝无一点冤枉。
此獠犯罪并不是一个人,那些帮凶也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强行进攻,必然会死伤惨重,为减少无辜伤亡,为正国家之法令,宣我大康之惩恶务尽之决心,臣只能这么做,也绝不后悔。”
遇到这种死硬的法家官员,景和帝无可奈何。
最后的结果是苗炎官降一级、罚俸一年,戴罪留任原职。
但过了没两个月,皇太后生辰的时候,皇太后又借故奖赏了苗炎三年俸禄,并且以“果毅任事”、“不畏权贵”的赞语,请求皇帝给他重新升了一级回去。
至今谈起这个事儿,帝京府上上下下仍旧是眉飞色舞,骄傲不已。
有了苗大人在,那些纨绔子弟总算是收敛很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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