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不在场证明-《从律师开始的东京生活》


    第(2/3)页

    就这?就这?

    这也叫魔王?

    之前检察厅输给这些家伙的果然都是蠢才吧。

    这波操作不是给自己送助攻吗?

    也对,魔王就是会给勇士送装备,送经验,而自己就是那个即将要打败魔王,获得最高荣耀的勇士。

    “当天晚上的视频会议室是8点02分结束的,所有参加过视频会议的人都可以确认,花轮先生一直到8点02分都在家中。

    当然,通过网络的ip地址,也可以确认花轮先生是在家中参加网络会议这一点。”

    一边说,常磐庄吾拿出了一份文件,确认花轮先生至少在视频会议结束之前,一直处在自己的家中,是绝对不可能离开的。

    “如果花轮先生要在案发时间8点30分左右到达现场,必须如同刚才视频中所播放的一样。

    至少要以160公里以上的时速在高速上面行驶,如果要以这样的速度在路上行驶,违规摄像头就会拍下。

    就像这样一样。”

    常磐庄吾出示了一张照片,上面拍摄着正在驾驶的常磐庄吾和坐在副驾驶的黛真知子。

    这个是自己当天实验的时候,被违规摄像头拍下来的照片。

    “在这之后,就会收到去警察局处理的通知书,但是,我特意去申请了记录,当天的违规记录当中,并没有花轮先生,而花轮先生有没有收到这样的通知书。

    当然,自然不能排除花轮先生乘坐出租车违规前往案发地方的可能,假如是乘坐出租车的话,坐在后排的花轮先生自然不会被拍到。

    所以我同样申请调取了记录,当天晚上出租车的超速违规情况中,没有一辆车子的行驶路线,和去案发地点的路线吻合。”

    说到这里,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明白了常磐庄吾话中的意思是。

    黛真知子看着站立的常磐庄吾不断的点着头,这个就是速度,监控,不在场证明。

    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案发现场,就必须在马路上超速行驶,但是这样就会被违规摄像头拍下。

    假如违规摄像头没有拍下的话,那就证明花轮先生就算想要前往案发现场,有没有超速行驶。

    但是如果保持市区规定速度的话,花轮先生根本是无法赶的及在死者死亡的时间到达案发现场的。

    这样的话,自然就形成不在场证明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