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不化骨-《我把自己养成了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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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三岁离开老家,十六岁第一次做男主角,拍过好多戏。到了今日,我只能说全部都是为了生活。但是估都估不到,浮浮沉沉这么多年,最后还是要回来这里。好多人说电影世界好荒谬,原来人生比电影荒谬得多。”
“冬叔必须成为不化骨。而最后阻止不化骨,拯救所有人的英雄是我,这场戏的主角也只有一个。所以,我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它!”
钱小豪近乎癫狂的朝着凌云等人咆哮,与此同时,僵尸嘶吼着,从他身后的黑暗处一跃而起,朝着众人所在的位置扑了过来。
紧接着,钱小豪和陈友的身影再度消失了。
“小心!”
苏离喊话的同时,李新健的瞳孔中骤然爆发出一抹绚烂的金光。
他双腿猛地发力向前冲刺,在半空中闪电般的踢出一脚,径直蹬在了僵尸的胸口。只听一声闷响,僵尸那高大的黑色身躯直直的飞了出去,猛地撞在了墙壁上。
僵尸身后的水泥墙面出现了道道裂纹,簌簌石灰夹杂着碎石掉落。若是寻常人被这一脚踢中,怕是脊椎早已断裂;但僵尸皮肉坚硬,刚才的打击对它而言并不算什么。
只不过它还没来得及再次发动袭击,两根水泥钢筋夹杂着劲风,“嗖嗖”飞了过来,直接贯穿了僵尸的腹部,将它钉在了墙上。
李新健喘着粗气,眼中布满血丝,浑身上下所散发出的杀气与他先前的模样判若两人。
这一次,他激活了沙漠飞蝗天赋。
这种虫类在特定的情况下,大脑会分泌一种名为“5-羟色胺”的信息素。而在这个状态下,蝗虫会因此性格大变,变得非常的狂暴。借助这一天赋,可以令使用者在短期内极大提升自身战力,这也是李新健的杀手锏。
“还没结束!”就在这时,赵思诚忽然发现那僵尸嘶吼着,双手攥着体内的钢筋,试图将它们拔出。
“往宵夜摊方向跑!”
凌云想到了对策,在他的号召下,众人飞快地朝着巷子狂奔。而凌云跟赵思诚在李新健的掩护下,从包里取出了自制的燃烧瓶,砸向了身后追击的僵尸。
经历了之前求生之路的副本和平日的作战训练,二人投掷的精准度自然不必多说。
很快,火焰伴随着酒精遍布僵尸的身体,火光照亮了漆黑的巷子,伴随着令人胆寒的嘶吼,空气中顿时弥漫着一股腐肉灼烧的焦臭味。
尽管燃烧瓶并不能对僵尸造成致命性伤害,但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令那僵尸的速度慢了下来。
苏离跑在最前面,看到摆放在宵夜摊附近的脚手架后,立刻眼前一亮,对潘荣说道:“来帮我一把!”
潘蓉领悟了对方的意思,二人拖着对方在附近地上的几袋生糯米,将它们搬到了架子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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