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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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马车代步,行军速度快了一倍都不止,一个时辰能走三十里往上。

    到天大亮时,车队已离朝那城还不到二十里了。

    昨日才被抢掠过,官道上不怎见乱民,但随处可见洒落的血迹,遗弃的尸体,烧毁的马车。

    大都是老人小孩,甚至连不足两尺的婴儿都有,大多尸体都是一丝不挂,甚至被掏心挖肺……

    还有许多女人,就跟大号的铃铛一样,赤条条的挂在树上,随着风轻轻飘荡。

    血顺着身体滴到足尖上,又被夜风一吹,便一点点的冻了起来,有好几具脚尖上的血冰竟然和地面连在了一起……

    看李承志阴沉着脸一言不发,李丰小心翼翼的解释道:“老人小孩力气小,做不了什么事,留着还费粮,自然是能杀就杀,能弃就弃……而这些身无衣物者,定然都是富户,身上的绢帛衣物扒了,多少也能换些钱粮……”

    李承志紧紧的咬着牙,又像是积了痰,心腹间发出“嘶嘶”怪响。双红更是赤红如雪,像被激怒了的野兽。

    他不是没有看过听过,古时遇到战乱饥荒,百姓会是何等凄惨。

    但听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一回事……这特么都是活生生的人……

    抢便抢了,奸便奸了,这掏心挖肺又是为了哪般?

    他盯着那几具被开膛剖肚的尸体看了好久,才从牙缝里迸出了一个字:“走!”

    旁边的李丰隐隐有些心惊:这还没开始杀,郎君便好似红了眼?

    数骑护着李承志,刚刚追上队尾,突听前队一声哨响。

    哨声稍平,不是遇敌的信号,像是有塘骑来报。

    李丰拿出铜哨回了一声,便见几匹马从队前奔了过来。

    李承志眼尖,一眼就认出了张兴义。

    但为什么穿的好像是衙役的麻袍?

    旁边的李丰却一声惊呼:“崖叔?”

    看李承志冷眼看他,李丰才反应过来,指着张兴义旁边的一骑解释道:“他叫郭崖,是舅公家的主事……”

    意思就是郭存信的绝对亲信。

    一听是郭存信的人,李承志的脸色猛的冷了下来。

    怎么,是不是想逼着自己也为他去平一回乱?

    心里转着念头,数骑便奔到了面前。李承志看了看,那郭崖四十出头,穿的是帛袍,但戴的是平头幅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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