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六章 万民约政势汹汹(七)-《战国野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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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这个名义上的沛邑政之府,是独立于宋国的民间自组织,只有自组织的法理,看似脆弱。

    但因为宋国并未变法,法律也还是贵族秘密法而无成文法,所以这个并行于宋国管辖的自组织会成为沛邑乡社的真正政权。

    这些乡亭的村民,一旦发生了什么纠纷,本就是村社内自行解决,现在有了这样的组织,既然会成为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地方。

    适很熟悉这种情况,就像是他前世所见到的那些秘密传教的乡村,一旦有什么事都是在内部解决,基本不会去寻找真正的基层组织。

    此时更为方便,宋国根本不曾变法,也就根本不可能拥有秦变法之后的基层组织机构,更是畅行无阻。

    这看似是并行,实则就是从无到有的建立。

    这种自组织模式,暂时不会招致贵族反对。

    墨子不是沛邑宰,所以没有对沛邑的全部治理权。

    但一城一邑,终究是人而不是城邑本身。

    所以这种自组织的乡亭首脑,即便不是宋公明确指定的沛邑宰,可却是有实而无名的真正沛邑宰。

    沛邑城内的事,墨者暂时不管,还不到时候,楚人还没有正式出兵。

    鉴于五乡十八亭已经分好,也需要一个拢阔五乡十八亭的上级机构。

    若叫邑,又容易在称呼上惹贵族不满,所以墨者们选用了一个楚人已用、但是中原还未普及的称呼:县。

    民众们一致同意将墨者整体,作为县政的负责人,作为沛邑万民法与签契之民之间的中介执行者。

    同时又仿照管仲改革的叫法,墨者之中选出了五个乡长的候选人,以等额选举的方式,让这五人一一讲清楚自己的能力、擅长、才能,基本全数通过。

    再用同样的方式,墨者内部提供了十八名亭长的名单,也是全数通过。

    这二十三人,虽不是墨者七悟害级别的人物,但也都是贤能之人。

    至此,从第一天相聚到现在已过了六天,一个大致的拥有政府职能的县级机构算是简单地搭建起来。

    民法有了、耕牛已准备、秋天马上要到、新作物的种子差不多可以让每亭都种植一些、政权也算是简陋搭建起来,剩下的只是顺水行舟一般,让所有的民众在他们约定的法约上签名、摁手印并借此编户齐民。

    一旦手印摁在了沛邑万民法之后的纸上,墨者在此行义的法理算就算是彻底获得。

    一方面是有旧体系国君贵族的允许,另一方面则以万民相约之法得到了民众的允许。

    前者随时可能反悔,但后者则只会越发支持。即便前者反悔,那也无所谓,到时墨者仍旧是沛邑城外的无冕之君。

    至此,墨者才算是真正拥有在沛地行义的资格和基础。

    如此一来,第七天的事也就顺理成章:墨者守城之术中,本就是重刑罚震慑的,只以怀柔行义并不足够,所以那些巫祝便可以成为刑罚震慑的样本。

    淫祀、活祭、敛财、触怒鬼神等等这些,都可以挑动民众的情绪判处这些人极刑,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一样东西——他们敛财所得的那些钱,是民众所希望和喜欢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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