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来人-《酒剑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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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车向外行不过几十步,少年便难以窥见其他,只是隐约能瞧见些许马车轮廓。
商队成行排列,甭管是人或是马儿,于风沙之中视野皆极差,想凭借马匹自个儿本就极弱的目力跟随着前行,显然并非什么明智之举。故而老三斤挨个嘱咐下去,令商队上下的马儿皆套上粗重麻绳,后车的马匹与前车车厢相连,以免与队伍走失;再用皮罩盖住马儿双目,免得风沙入眼使其受惊。
别看平日里那头拉着云仲的夯货极富灵性,可在山林当中走顺腿,一遇这等声势浩大凶狂的风沙,便登时蔫了下来,四蹄乱蹬,胆怯得很,比遇上倾城蝉那回还要来得惊慌,当然就无暇顾及云仲自行下车,只顾得上自个儿盲目跟着麻绳乱走一气。
少年好容易在沙流当中立足稳当,沙砾随风,打得额前升疼,更别提想要睁眼窥探周遭,只是等身上绳索吃劲,再朝吃劲那头走上几步,勉强跟上车队行进。
睁眼不成,云仲索性就将双目牢牢闭紧,摩挲着剑鞘,将长剑拽出。
吴霜讲解剑招剑势时的姿态,逐一从脑海当中浮现而出,就连同当时周遭景致,也丝毫不差。
云仲晓得自个儿的记性有些差劲,当初先生令学堂同窗提点熟记的圣贤文章,他记得倒是不慢,可忘性忒大。耗费一个时辰所记的文章,不消半时辰便能忘得彻彻底底,常常引来先生的数落,说他是聪慧有余,却对做学问丝毫未有正视,故而忘性与日俱增。
时至今日,外出数月的云仲,才觉得先生说的大概并无偏差。
喜欢的事,哪怕无人强求,也可在灵台当中常驻,不落尘灰;不喜欢的,就如同骡马磨豆,即便挥鞭力赶,亦是不情不愿,又怎能上心?
茫茫风沙当中,少年闭目运剑,万千罡风尽加于身。
少年只觉得剑出一次所需的力道,仿佛需将万山捅穿,剑刃被四面八方来风吹到颤抖,连同手腕也随之酸麻起来。一来老伤未愈,更何况眼下的情形,同此前的举剑相比,更难掌握。
此为东南西北风,哪有人可立足,更何况出剑。倘若有人可在狂沙当中闲庭信步,那也并非是少年此刻所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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