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幼稚的男人I-《顾探又在凶案现场撒狗粮》


    第(2/3)页

    常安看一眼时间,现在才是真的不早了,迅速收拾起衣服,洗了个热水澡,钻进了被窝里,找了附近的一个饭馆,评分还挺高的,把地址发给他后,就关灯睡下了。

    那一夜安眠,等常安睁开眼睛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时分了。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起身拉开了窗帘,阳光透过窗,落在她的身上,暖暖的。

    她伸了个懒腰,进卫生间洗漱,一边刷着牙,一边打着哈欠,似乎是没睡醒。等她从卫生间里出来,恰好听到门铃响了。

    常安开门,“谁——”呀这个字还未发声,就消失在了空气里。常安想不到,第二天的中午,顾黎会再次上门。

    午间的阳光正好,干净又温和,暖暖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让他少了几分清冷,整个人显得柔和了不少。

    他就站在阳光下,颀长的身躯投射出一个长长的影子,西装革履的模样,唇红齿白,清朗俊逸。

    常安呆住,视线直直落在他的身上,只见他上下扫了一眼自己,然后就听见他说:“不修边幅。”

    常安睨了他一眼,“干嘛?”

    “吃饭时间。”顾黎回答的简单干脆,也不等常安请他进屋,自己就率先踏了进去。

    “今天没空。”常安淡淡回了一句。

    倒也不是她赌气,而是昨天与季李约好了,今天实在是有事,也就没办法给他做饭了。

    “什么事?”顾黎回过头,望向她。

    “要你管?”

    也不知道是不是常安和他相处熟了,现在说话都硬气了不少。

    “根据我们签下的合约条例第28条,助理需要24小时随时待命,随传随到,有事离开时,需要向甲方,也就是我汇报。所以,我有权知道你的行程安排。”

    常安大囧,他居然拿协议来压她。那是她正式当他助理时,拟定下的合约,里面白纸黑字写了不少的内容,她当时也就是粗粗看了一下,就签了约。

    可是……合同里有这一条?她怎么记得一共条例就只有27条?从哪儿冒出的这一条?于是她气鼓鼓地问:“合约里哪有这一条?”

    “刚加的。”顾黎回答的无比坦然,“合同最后有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合理增删合约条例。’”

    “你……”常安哑口,刚想开口说什么的时候,电话响了起来。

    常安接起,那是季李打来的,“你到了?”语气算是一秒切换,与对顾黎说话的样子,截然不同。

    “嗯。”

    “好,我马上下来。”

    常安挂下电话,刚刚笑容满面的脸上瞬间变得面无表情,斜眼扫了一眼顾黎,径自转身,去了卧房,换下了一身睡衣。

    等她再出来时,顾黎依旧站在客厅里,也没有要走的意思。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