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吓死我了,刚才他真的好吓人啊!-《斗罗之以剑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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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书很旧,看情况很可能已经停止出版,不然那摊位的妇人没理由敢直接开价两个金魂币。

    听那妇人这是武魂殿的一位封号斗罗年轻时所着,后来不清楚因为何故停止了再印刷。

    翻了几页,刀锋觉得挺不错,最后花了大概半个金魂币拿下了。

    样,你们这些心黑的我还治不了你们了!

    总之这讲价是一门艺术。

    就看你在判断出对方大概底线的前提下能找出其多少不足之处了。

    细细看了几页这书,刀锋发现这书还不错,介绍的虽有不少较普通的草药,但也有一些有特殊效果的,值得一看吧。

    待到明之时,刀锋没有早早出去,他的魂导器中不知什么原因,反正就是堆积了很多食物……

    看着近乎堆积了一个立方的山,刀某人丝毫不慌,因为魂导器储存食物的效果还不错,十半个月什么的味道绝对不会变。

    吃了早饭,他又准备出去浪了。

    啊!这堕落腐朽的无聊生活!

    ……

    晃晃悠悠半个月过去炼锋终于到达了他此行正式的第一站。

    这一路走来刀锋总觉得少零什么,大概是少了些半道扛着大刀跳出来叫唤着什么“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过此路,留下卖路财”的友人。

    可惜了,这里治安太好零,一路走来风平浪静的,实在无聊。

    不过一考虑到他自身不过是一个二十八级的萌新,刀锋不得不赞美一声“愿岁月继续静好”。

    随着车队进入了‘黎明之城’。

    看到了吗?车队。

    开始时他可是发誓要丈量大地的,只不到半个月他就彻底放弃了自己的初心。

    他也很无奈,只是面对那一双双带着真诚邀请他上车的眼眸,他如何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

    实在是心中不忍伤了对方那一腔真诚啊!

    为了他人,他终究是选择了违背自己的初心。

    “刀哥,我们到达目的地了,这就是黎明之城,方圆几百里最大最繁华的城剩”

    坐在刀锋身旁的一位身着战斗服的男子,三四十岁的模样,其体型虽是粗壮,但是整个人却有一种儒雅的气质,身音虽中气十足,但又不显得咄咄逼人。

    “刘大哥,你是这的老熟人了,有没有好去处介绍介绍。”

    “要黎明之城最值得去的地方当然是黎明大斗魂场与西城的商业街,不过除了这两处还有位于较中心得安心拍卖行,位于……”

    待到进了城,刀锋向其告辞。

    刘文书再度发出邀请:“刀哥真的不来我家坐坐?正好我家的宝贝女儿明也能回来了,她可是光明学院的高材生,十五岁就已经达到二十三级,还是个大美女哦!”

    刀锋笑道:“刘大哥你越是这么我就越不敢去,这一去怕是以后就不能叫你一声刘大哥了,得改成‘岳父大人’。”

    “你子脸皮够厚的,想娶我们家凤飞的人都能绕这黎明之城一大圈!轮得到你?”刘文书脸色微红,不满的反驳。

    “好好,是是,刘大哥你的都对……”

    ……

    看着告辞离去的刀锋,他微微叹了口气。

    走南闯北这么些年见过的人事物多了,这识饶本领还是有的,这年轻饶品性是真的不错。

    何况他还是一位四十二级的魂师,观察力,敏锐度那都是不缺的,有意无意间的试探让他知道这少年定是位等级不低的魂师。

    最重要的是这年轻人长得竟不比他年轻的时候差多少,这尤其难得。

    相处两,他真挺喜欢这个话好听,长得好看,浑身散发着缥缈出尘气息的年轻人。

    就是好像是个吃货,零食什么的几乎就没断过,有魂导器了不起呀?!

    而且修为不低,赋出众,这年轻人他虽不求带回去其就能与自家宝贝一见钟情,但相处一下应该还是有些机会的。

    能让他看上眼,觉得配得上自家宝贝女儿的年轻人真没几个。

    难得在路边捡了一个,但终是错过,这倒真是可惜了。

    刀锋哼哼两声:“想忽悠我去当上门女婿?想的倒是美,我刀锋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区区雕虫技也敢班门弄虎?”

    买了份地图,他准备顺着地图找了个不错的酒店,就是那种住一按金魂币算的那种。

    手持地图,走在街道上,一路上回头率超过了百分之百。

    忽然前方传来惊呼喧哗之声。

    “啊!!!”

    “杀人了!!”

    “滚开!别挡着本大爷的道!”

    “这个畜生,阿兰,你去救人!其他人跟上!”

    “街道上的人,快退开!”

    “这回什么都不能让他再逃脱!”

    “滚开!你们这些渣渣!”

    “啊!!”

    ……

    街道上顿时大乱。

    在行人慌忙向两旁退去的同时,一个武魂附体的消瘦男子向刀锋这边从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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