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正统十四年的春天(中)-《大明枭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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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刚猎的,很新鲜。”阿天点点头:“是我亲手烤的哦。”
“我吃出来啦,其他几个厨子没这水平,”姜榆罔咬着肉,有些支吾不清地夸奖阿天:“单是这肉的处理,他们就比你要差远了。”
“好啦,我知道的。”阿天看着姜榆罔吃着烤肉,一脸满足的表情,自己的心也被幸福感所包围。
她用手托着腮,看着姜榆罔吃早饭,又想起来了重要的事情:“学习班的事情,我昨晚又誊抄好了十几份识字帖,不得不说,榆罔哥你能发明出这些字真是太厉害了。”
听到阿天的赞叹,姜榆罔咬着烤肉的下颌不禁一滞,这简体字,他可没有本事发明,但是眼下也只能厚着脸皮接下了这份殊荣了。
他咽下当下的一块肉,点点头:“这种新字,我叫它‘简体汉字’,它保留了原本的汉字的字形的同时,更方便识记和书写。”
“真的很奇妙呢,明明仔细看起来,这是完全陌生的字体,但是大略地打量一下,却能通过对原本字形的记忆来基本判断出这种‘简体汉字’对应的原本的哪个字。”阿天从随身携带的布包中抽出自己做好的识字帖。
姜榆罔心说,更奇妙的事情你可能不知道,就算只认识简体字,看到繁体字,也能无师自通地认识绝大多数。
阿天的布包是刀云月送给她的礼物,这人虽然不知道阿天是女扮男装,但是在拜访姜榆罔时,敏锐地察觉到了她和姜榆罔的关系不一般,于是也送了一份礼物作为人情。
姜榆罔对于刀云月的机灵,一方面享受着周到服务的同时,另一方面也觉得有些无奈。
他这人手艺极好,有能力的同时,又颇为懂得拉拢姜榆罔的关系,到了这一步,不给他一点好处,姜榆罔自己都觉得有点说不过去了。
阿天则是还在研究着识字帖,这是一会在识字班里要用到的。虽然已经抄写了一晚上,但是现在拿出来看,还是觉得惊奇。无论是火铳,定装弹还是鸟铳,姜榆罔总是能带来这么多新奇的东西。
就像,就像娘亲小时候给自己讲的故事里的神仙一样,姜榆罔就是这样一个人。
阿天想着这些,忍不住又看姜榆罔一眼,只见他正埋头于烤肉中,一脸满足的样子像个孩子一样。明明思考事情的时候,心思深沉缜密的样子让自己几乎为之不寒而栗,但是到了这种时候,又如幼儿般幼稚。
其实阿天一直有为自己的出身所骄傲,即使流落他乡,沦为最底层的卫所匠户,但是她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是黔国公的女儿,就算是偏支的妾室之女,但仍然属于大明这个伟大国度西南一带最高贵的家族。
甚至作为一个工匠,女扮男装地活着,都没有让她失去对人生的希望。她为自己能靠自己的能力坚强地活着而感到自豪,她还是身边的同伴中认得最多字,读过最多书的人。
直到遇到姜榆罔,她发自心底地被这个人所真正的折服了,这是一个如奇迹般闯入她的人生,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了她的命,又持续地创造着奇迹的人,他同样认得字,读过书,他在危险的时候站在她面前保护她,还懂得许多她不懂得的事情。
阿天愿意帮助这个男人做任何事情,她有一种预感,这个男人将会做出无与伦比的伟业。
而在许多年后,阿天站在麓川镇护符下辖的勃固王国的达腊港的栈桥上看着她属下的战舰群向远处航去时,也不禁想起了多年之前,在孟养的莽古山深处,她和姜榆罔一起度过的这个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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