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必定有隐情-《重回我的二零零八》
第(3/3)页
他更在意的是,今天那些话和举动,有着很强的既视感,仿佛曾经在哪里上演过这类似的一幕。
仔细去想,却又没一点头绪,又像前世有些回忆的模糊和丢失,难道是穿越的后遗症?
坐在街转角一家装修古雅的清幽茶社里,半晌,见服务员过来提醒,他才发觉身上手机响着,而窗外,太阳已是挂到最西边了。
挂断电话,几分钟后,夹着公文包的许启花一脸激动的小跑而来,完全没有一点中年男人的稳重。
许启花算是超额完成了谈判任务。
原本,唐赫在版权合同上明面写的是四百万,当然这是在狮子大开口。开始许启花都担心这不会把天悦娱乐的人给气走,连谈的机会都免了,幸而天悦方面也看出了这个意思,更对《想我这样的人》后期产生的收益有着强烈信心,这才在酒店谈了这么久。
唐赫给许启花划的谈判底线,是一百五十万,而他的真正底线是一百万往上就可以。
毕竟这首歌想产生巨大收益,也需要天悦娱乐这样有实力的大公司,更需要歌手的各种参与。
如他对杨宣仪所说,艺人各种赶行程赶通告的辛苦,也是他拒绝出道的原因之一。
最后拟定的合同,价格是一百九十五万,有零有整,不知许启花是怎么和天悦娱乐谈的。一下午谈得应该够艰辛的,看许启花隐带邀功情绪的把合同递来,随后就坐在对面一连灌下整壶茶就看得出。
合同结尾,还有他个人认为最最重要一点,天悦娱乐这首歌曲等灌录好正式发布时,网络试听的首发,必须放在比邻网。
而所谓的比邻网,这时仅仅只是许启花昨天在唐赫授意下,在网上先申请占用的同名拼音域名,包括国际、国内等几个后缀域名,网站连主页都还没有建。
正因如此,据许启花说,不是要在合同里非写上这一条,价格说不定能多谈四、五十万。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