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鹰神傩面(4)-《狐朋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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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接上文。
自打听信灵雀的蛊惑,骑乘驼鹿去往盛京之后,杨从循和胡三可真是上了贼船。
这白天赶路时吃些钻林穿谷之类的辛苦倒也罢了,反正驼鹿走起路来就是那么一副温吞吞慢悠悠的性子;只要用腿夹紧鹿腹外加抱住鹿脖子,就算从未骑过马的生瓜蛋子,那也不用担心会从鹿背上摔落。
问题是,夜里也得骑着驼鹿,一停不停得走上一夜。
听灵雀讲,驼鹿这种动物虽然体型巨大(大约是同龄马匹1.5倍),最好吃的却是岩窠石缝中的苔藓地衣。
显然一条石缝中的苔藓肯定不够驼鹿塞牙缝,顶多也就能舔上两口解解馋。
故此,驼鹿天生一副温吞吞慢悠悠得性子……你可以说它睡着了,也可以说它没睡着,反正人家从小就是一边走一边吃同时还打瞌睡这样长大的。
熟悉驼鹿习性的灵雀告诉杨从循和胡三,她之所以敢打保票赌驼鹿的脚程更快,靠得就是其白天黑夜都能不眠不休赶路这点……这玩意儿在一个地方根本就呆不住,就算拴在树下,也会挣脱绳索自家跑去寻食。
若想骑驼鹿代步,那就得顺着人家得性子来,白天骑在鹿背上一边慢悠悠得赶路,一边摇头晃脑得打瞌睡。
等到了晚上,就要将身体斜挂驯鹿一侧,用腿脚紧紧夹住壮硕得鹿身,再将分开驼鹿颈下那一丛又厚又密的鬃毛,将脑袋与双手全部伸进去,借着驯鹿的体温保暖……那感觉就和脑袋顶上裹着一层鹿皮毛毡帐篷似的十分暖和,反正灵雀是这么说的。
这伊尔木是森林的宠儿,生活在森林之中的动物都对其宠溺有加,故而灵雀打小就喜欢抱着驼鹿脖子打秋千嬉戏,这才误打误撞地练出一手儿能在夜里斜抱着鹿脖子打瞌睡的“神技”!
问题是,杨从循和胡三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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