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上古洪荒那些事儿(1)-《狐朋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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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家伙,一共6个人凑一起喝酒,不但回忆出5个不同答案,居然还有一个孙子干脆忘了这场足球比赛。

    后来经过多方寻找,总算找到一张比赛结束后所有参赛队员集体合影,这才搞清楚到底谁是上场主力。

    至于当年都有谁在场下替补,已经是无从考证的未解之谜了。

    历史也是这样。

    那些重大历史事件往往伴随着大规模动乱与战争,当事者不是参与其中,打得一头是血;就是携家带口四处迁徙躲避。

    那个年代没有战地记者!

    一切都要等战事尘埃落定之后,再由专门负责记录历史的史官找亲历者逐一回忆,再综合所得信息撰写记录。

    这些事后记录就带有很浓重主观色彩了,毕竟史官在战后能找到的基本都是战胜方的亲历者,自然会帮着胜利者说话。

    其实这点还算好的。

    要知道专门负责记录历史的史官,就是周朝人首先设立的,在周之前的古人根本就没有记录历史的概念。

    众所周知,甲骨文是中国目前已发现最古老的文字,最古老的甲骨文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500多年。

    然而国际公认的中国历史,只能追溯到公元前800年,与最早的甲骨文之间差了700年!

    这算怎么回事?这剩下700多年被谁吃了?

    问题就出在刻写甲骨的商人身上了。

    与周人不同,商人不喜欢记录历史,他们只对占卜感兴趣:“今早起床左眼皮直跳,找巫师占卜为吉兆,果然上午一出门就猎到一头梅花鹿。”

    文字虽然古老,但是商人刻在甲骨之上的基本全是占卜吉凶的卜词,其中可以提取出来佐证历史事件的内容太少,以至于商朝中前期的历史往往流于传说。

    行了,前面罗里吧嗦地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想说明一件事,即我所采信历史资料的优先级。

    没有文字佐证的传说基本不予采纳,至少也得有本古书白纸黑字的写:“女娲之肠,化为神人,处栗广之野。”

    同一件事,如果有两本书同时记录,那么以正式史书或者《山海经》这样的博物志为准,普通人写得笔记小说基本不予采纳。

    如果两本正式史书(博物志)对同一件事记述有冲突,那么以成书在前时间最接近那件事的为准;比如《山海经》、《左传》与《史记》中都有关于四凶的记载,以时间最早的《山海经》为准。

    这就是我创作小说时采纳资料的标准,凡是认同这点的请继续往下看,不认同的就请点右上角那个小红叉,真没时间跟人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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