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娲神苗裔(19)-《狐朋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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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黄帝一举斩杀刑天,不过是后人以讹传讹罢了。魔王刑天身上虽有宝物,却是姬有熊用不上的玩意儿,自然不肯为此再多使一丝力气。”

    博烈觉昌告诉目瞪口呆的杨从循,人类部落虽和妖王们不共戴天,却并非要杀死自己碰见每一个的妖王。

    诸如嗜好居住在烟火毒沼之地的帝江,就一直没人吃力不讨好地打上门去。

    反正人类对烟火毒沼之类地域兴趣缺缺,大家只要能一直井水不犯河水,那就大可相安无事。

    除了居住地不讨喜的帝江,浑身上下没有一丝长物的刑天也很少有人去撩拨。

    因为刑天的性子太急,脾气也太暴躁!

    一旦在捕猎过程中受伤,刑天就会抡起手中树干,狠狠地敲打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猎物来宣泄胸中无处发散的怒火。

    具体打多少下就没准了,一直得打到刑天发泄完怒火为止。

    彼时就算猎物身上有什么值得抠挖切割的好材料,此刻也早变成一地碎渣子,失去原有的利用价值。

    因此,刑天可以算是妖王当中油水最少的那种……刑天巢穴里没啥成型的宝贝,全都是各种碎渣渣。

    博烈觉昌说黄帝当年是独自外出捕猎时(没带熊大),在密林中不经意间碰见一只外出觅食的刑天。

    出于考校自己近来修行进展的目的,黄帝一反常态地独自主动上前搦战。

    当发现自己手中的杌牙剑刺不透刑天身上那层犹如精钢铁甲一般坚韧的粗皮,黄帝十分果断地……扭头就跑,将受伤暴怒的刑天远远抛在身后。

    不管哪个时代,在人前装逼不成都是件十分丢份掉价的事情。

    作为有熊氏年轻一辈最优秀的猎手,黄帝要是两手空空得回去,那是会被部落老少爷们齐齐翻白眼的。

    然而之前和刑天的战斗已经耗去大半个白天的时间,这时要是再进密林里寻找合适猎物,不但容易一无所获,还容易碰见那个好不容易才甩掉的无头刑天。

    总不能随便在路边逮两只兔子当成今日行猎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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