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英雄配美人-《我的大宋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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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午时,赵德昭今天邀约的二十余人都来到了东宫。
而这还不是全部,还有一大半朋友,跟随父兄在外从军,不在开封府。
相比明朝勋贵,宋朝的勋贵似乎只有短暂的辉煌,但是在宋初,他们造的孽一点不逊色明朝的勋贵。
因为明朝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帝国,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威,对勋贵有所限制。
可是宋初的勋贵,全部都是一个个军阀,就连皇室,也只认为自己是个大军阀。
他们对勋贵的约束力很小,甚至是放纵他们欺压百姓,胡作非为。
到了赵光义平定了南方之后,开始一个个收拾他们,最后利用文官将他们全部打压下去。
终其宋朝三百多年,都没有再让武人翻身。
而这个时候,还是武人们嚣张的时候。
不过,赵德昭的这些朋友们因为年纪还小,最大的石保兴也才二十岁,还没有真正登上政治舞台,是有意虽然有些盛气凌人,却也坏不到哪里去。
他们跟赵德昭没有太多上下之分,相互之间都是称字,没有一个把他当未来的皇帝看待。
从这一点,也让赵德昭真正明白这个时代,兵力才是衡量实力的最重要标准。
这还是盛世的起点,没有规矩。
中午的酒宴上杯来盏去,每个人都喝的比较保守,因为下午还要比试。
都是十几岁的年轻人,还没有女色之惑,每次除了吃吃喝喝,弹琴奏乐,就是在一起打一架。
要是遇到秋冬,节目就多了,多了可以出去打猎的活动。
赵德昭虽然才十四岁,却也是老猎手了,六七岁的时候,赵匡胤还没有当皇帝,经常就带他骑马去打猎。
他们每个人都是好猎手,身手几乎没有一个差的。
就像魏咸信这个文官之子,也是文武双全。
外面下大雨,不能蹴鞠,只能在偏殿里用打架来发**力。
较量分单人较量和多人较量,所有人按照实力分成相差不远的两帮。
群战的时候不准穿甲,也不使用武器,就靠手脚较量。
二十几个人相互提携,相互援助,然后撞在一起的场面,还真的有几分热血。
打架免不了受伤,皮肉之苦是少不了的,但是没有一个人畏惧。
这种打斗只要捱过最开始对疼痛的畏惧,就会变得麻木起来。
相互捶的鼻青脸肿,却都畅快无比。
打赢的一方得意洋洋,打输了也不生气,大不了下次再还回来。
打完之后相互涂抹伤药的时候,一个个才跟杀猪一样嚎叫不止。
然后这个时候又相互抚慰,相互伤害,一帮年轻人吵吵闹闹,骂骂笑笑,能把房顶都掀翻了。
赵德昭虽然很强,毕竟才十四岁,也被打的身上几处青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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