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这才是真正的审案!-《大唐暴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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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扬立刻质问:“不知道?方才你不是说你亲眼看见了吗?亲眼看见了如何会不知道?那谁,书吏,方才他是不是这么说的?”

    其中一个做口供记录的书吏站起来说:“是的?    使君!方才疑犯赵道生的确亲口说过他亲眼看见秘册在太子手里!”

    苏扬断定赵道生绝不会知道这种细节问题?    因为负责谋划的人绝对不会把所有细节都告诉手下每一个人。

    苏扬立即看着赵道生喝问:“快说!”

    赵道生一副委屈的模样:“使君,我真的不知道啊!”

    “嘿?    不知道?那么也就是说你刚才说亲眼看见秘册在太子处是说谎喽?说是张相把秘册交给太子也是假的喽?太子指使你去偷盗黎仕宏的钥匙进行复制也是假的喽?”

    “真的?    这绝对是真的!我可以指天发誓绝对是真的!”赵道生立即举起手大脚。

    “啪”的一声,苏扬一拍惊堂木?    指着赵道生大怒:“混账!理屈词穷了还敢狡辩?太子乃国之储君、张相乃国之柱石,你身为太子家臣?    不思维护报恩?    反而背主忘义,又信口雌黄、无凭无据胡乱诬陷太子和当朝宰相!左右,讯囚杖伺候,先打二十杖!”

    讯囚杖与左右衙役手里拿的水火棍不同?    水火棍又称杀威棒?    被左右衙役拿在手里作为仪仗,起着威慑的作用,显示官府的威严。

    讯囚杖是执行杖刑的一种刑具,唐律中规定:杖都要削去结疤,长三尺五寸?    杖刑有三种长度相同、粗细不同的刑具,分别为:其一是讯囚杖?    大头直径三分二厘,小头直径二分二厘;其二是常行杖?    大头直径二分七厘,小头直径一分七厘;其三是笞杖?    大头直径二分?    小头直径一分五厘。

    唐律还规定?    执行杖刑只能打背、臀、腿,若是执行者使用的刑具与主审官的命令不相符,就要受到三十笞杖的惩罚。

    对受审的犯人第一次就使用讯囚杖,可见主审官有多愤怒,大堂内外所有人看向苏扬的目光中都带着敬畏。

    作为大理寺卿的韦兆恭没有出声,经过刚才的审问,他也看出来这赵道生绝对有问题,十有八九是受人指使,或者是本身对太子怀恨在心,故意诬陷太子。

    不仅韦兆恭,大堂内外其他官吏、兵丁和捕役们都发现今天的苏扬在审案方面似乎变成了一个老手,而且问的问题都问在了关键上,问得赵道生时而理屈词穷;时而面红耳赤;时而气息不畅;时而目光躲闪;时而耳力失常,听不清问题。

    仅仅几天的时间,苏扬就从一个升堂审案的小白变成了一个极为精通审案程序和手段的老手,要知道前几天他在审问黎仕宏、贾大胜、郭实和欧阳嵩的时候都还是一个什么程序都不懂的人!

    其实这几天只要一有空,苏扬就一直翻看与审案有关的书籍和卷宗档案,其实唐朝官员审案的程序和手段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主要程序有三,首先就是录口供,很多问题都是围绕口供展开的。

    其次是五听,主审官在审问时要对囚犯进行察言观色,一是看囚犯的脸色;二是听对方的言辞;三是听对方的气息;四是看对方的耳力是否正常;五是看对方的眼睛,回答问题时对方的眼睛是否目光躲闪!

    最后,如果囚犯还是不肯招,那就用刑,这一套流程走下来,绝大多数囚犯是顶不住的,少数扛下来的,主审官要么另想办法突破对方的心理防线;要么把这套程序再走一遍,多用几次刑,犯人也就招了,如果犯人真是被冤枉的那又另当别论。

    当然,唐律中还规定,用刑不能无限制,最多用刑六次,杖刑总次数不超过二百!

    在赵道生惊惧的神色中,几个衙役走过来把他按倒在地上,褪去中衣,两人按住双臂,两人按住双脚,两人各执一杖分左右两侧轮番挥杖击打其臀部。

    “啊——疼煞我也!”每打一杖,赵道生都惨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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