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曾经的风采-《从士兵突击开始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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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煜听着旁边传来的那明显掺杂着水分的话,嘴角忍不住的抽搐了一下。

    他高三时有没有一个叫赵华的校友,他并不知道,但有很多女生给他写情书到是真的,只是不像赵华口中的那样,都装满了垃圾桶,可以用来卖了充当班费那样夸张而已。

    他爸妈的颜值都不低,他也是继承到了一部分父母的基因,本身长的虽然不是很帅,但是却也绝对不丑,再加上他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气质,自然是让他更加的吸引女生。

    而且他毕竟是个重生者,虽然不像一些小说中写的的那样,随随便便就可以达到脚踢杰克马,拳打脸盲刘的程度。

    但是做一些小生意,赚一点小钱还是可以做到的。

    那时的他,因为家中的生意经营的还不错,生活也是过的很是滋润,所以在花钱上,他从来就没有委屈过自己。

    以至于在他那些女同学的眼中,他就是妥妥的高富帅一枚,虽然那个时候还没有高富帅的说法,但他无疑已经满足了成为高富帅的各种条件。

    高富帅,无论在哪个年代,无疑都是最受女性欢迎的。陈煜自然也不例外了。

    此时那些人的讨论还在继续着。

    “当时我在学校之时听说啊,他可是以中考满分的成绩进入我们学校的,本来他是完全可以去更好的学校的。

    只是听说是因为他觉得无论进入什么学校,对他而言都没有什么区别,再加上我们学校离他家比较近,所以他才选择在我们那个学校读书的。”

    “当时,他可是我们学校所有老师眼中的宝贝疙瘩,吃的住的,可都是享受的与老师同样的待遇,和我们那些人是完全不能比的。”

    “后来高考成绩出来之后,他更是以全市第一名,接近满分的高考成绩考进了全国最牛学校之一的首都清大。当时可是连市里都被惊动了,听说还专门开会表扬了我们学校呢。”

    赵华那抑扬顿挫的声音依旧还在宿舍内持续着,其他人显然都是听得入了神,一句话也没有去打断。

    除了陈煜和成才两人,其他人此时都还在聚精会神的听着。

    陈煜就不用说了,他自己的事情他自然是不用去听的,而且赵华所说的那些话中还掺杂着巨大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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