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五个月后-《重生一只猞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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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林中

    嗜血巨鬣狗群环绕在大树底下,怪叫着不停挑衅,不同于母兽的淡定,几只未成年猞猁在大树的枝丫上跑上跑下,身上的毛发炸起,低吼着向树下敌人露出利齿。

    王天一也在做这种幼稚动作,他不想让自己显得另类,和光同尘才是王道。

    “下来呀,美丽的小宝贝。”

    “滚开!你们这群让人恶心的混蛋,我可不怕你们。”

    “那就下来呀!看我一口一口把你们可爱的小皮肉吃进肚去,我会咬碎你们的脑袋。”

    “有本事你上来呀,白痴!”

    这种愚蠢至极的对话,一遍又一遍重复上演着,王天一陪着精力充沛的弟妹们焦躁的来回走动,用威胁低吼发泄心中的不安。

    还是太年幼,徒具光鲜的外表,内里是一颗需要呵护的童男童女心。

    愚蠢的食草动物完全看不出来,可是在号称“丛林强盗”的嗜血巨鬣狗眼里,这群小可爱稚嫩的令人发笑。

    隔着几十米远,都能闻到嗜血巨鬣狗张开血盆大口里的恶臭味,身上皮毛浓重的骚臭熏得人头脑疼。

    嗅觉过于灵敏的副作用就在于此,极度恶心却又不得不忍受。

    王天一卖力的在大树上不停的跳跃,急转和突然窜起,练习着树梢的捕杀技巧,片刻也不得歇息。

    运动是为了锻炼浑身的骨骼肌肉,通过大训练量消耗体能,因为树桠上还有一条大鹿腿肉,足有20多公斤重。

    这么大一块肉,他要放开肚皮吃上两天。

    在大树底下嗜血巨鬣狗虎视眈眈的情况下,他没有可能叼着鹿腿从一棵大树跃上另一棵大树,这完全是作死的行为。

    鹿腿会挡住视线的和严重的影响身体平衡,而且让跳跃动作笨拙很多,一个不慎就会掉下树去,被对手一口咬断脖子。

    明智的做法就是……吃掉它。

    两天后

    王天一吞下了最后的一块鹿肉,这块20多公斤重的鹿腿肉他一个人独享,吃的肚皮子溜圆。

    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早就吃光了拖到树上的一小块肉,还跳到王祖儿所在的大树上,分享最大的一块鹿腿肉。

    分享在王天一这里行不通,他霸气的宣誓了自己的主权,不允许他人觊觎。

    嗜血巨鬣狗群不甘心的在树下徘徊良久,眼睁睁的看着最后一块鲜美的鹿肉吞入腹中,馋的口水狂流却无可奈何。

    女首领率先走了,与其在这里枯等,不如到别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机会。

    二首领也神情泱泱的走了,它知道抓不住这些灵活的小东西,肚子饿扁了更耗不过他们。

    大树底下依然有三头嗜血巨鬣狗留恋不去,无精打采的趴在远处,不时的低吼一声。

    忽然

    王祖儿和王天一几乎同时警觉地站了起来,目光看向远方。

    只见远处丛林中出现一个金黄色的庞大身影,看起来威风凛凛,赫然是一头成年的丛林金毛雄狮,身长达到了六米多,体重竟然有800多公斤,一出场就带着强烈的压迫气息而来。

    见此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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