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徐子健是首席设计师,团队里只要他去就可以了。 徐子健带着她,是一番好意。 翁千歌想要在团队里脱颖而出,自然也少不了老板的赏识。 虽然徐子健可以给她分派任务,但翁千歌想要独挑大梁,没有老板的认可、只有徐子健的举荐那也是不够的。 见她打退堂鼓,徐子健失笑。 “怎么了? 你从家里逃出来,不就是想要做一番事业吗? 现在机会摆在面前,怎么又退缩了。” “不是。” 翁千歌皱皱眉,“我是真忘了,现在这样去见老板,会不会太失礼?” “这样……”徐子健看了下腕表,“先送你回去一趟,洗个澡、换身衣服,虽然不需要多隆重,简单收拾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行吗?” 翁千歌觉得很抱歉,“会不会耽误时间?” 去见老板,还迟到,肯定是不好的。 “没关系。” 徐子健摇摇头,“我陪着你一起,不让你一个人迟到,到时候就说是工地上的事,我们是替老板卖命的,老板一定会理解。 就没有老板不喜欢勤劳的员工。” 翁千歌很是感激。 “谢谢你啊。” “哈哈。” 徐子健笑着摇头,“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客气了,以前我们在加国那么要好,你可从来不像现在这样把谢谢经常挂在嘴边。” 是吗? 翁千歌怔忪,其实,她不太记得了。 虽然知道徐子健是她在加过念书时的前辈,印象里,他对自己很照顾,但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出过车祸,在医院里躺过很长时间,后来人是醒了,但却落下了后遗症——比如现在时常犯的头痛症。 另外,就是缺失的记忆。 很奇怪,没了那段记忆,并不影响翁千歌的生活。 但,有的时候却又会觉得心头空落落的,十分难受。 “千歌?” 徐子健开了车门,等着翁千歌。 翁千歌缓过神来,上了车,样子还是呆怔怔的。 徐子健笑问:“这是怎么了? 是太累了吗? 要是这样,那我们今天就不去了,以后我再找机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