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扑克男深吸一口气,从未想过机会来的如此突然,对方竟然将脑袋对准枪管,这要是开枪的话,不就什么都成了嘛。 “你也知道这是狙击枪啊。”扑克男微笑着,开始岔开话题,吸引对方的注意力,毕竟对方的实力很强,在有警惕的情况下,未必能将对方怎么样。 “知道,以前在电视上见过。”林凡说话的时候,还将手指放到枪管里,随后瞪着眼睛,朝着枪管看去,靠的很近。 看到这一幕的扑克男内心彻底活跃起来。 机会难得。 如果错失这样的机会,就真的没有下次了。 手指慢慢的移动到扳机前,随后扣动扳机。 砰! 子弹快速从枪管喷出,狠狠的击中林凡的脑袋。 扑克男内心火热的很。 中了。 真的打中了。 他知道任务算是完成了。 只是让他诧异的就是竟然没有脑袋炸裂,按理说距离如此的近,而且还是这种杀伤力极大的狙击枪,只要命中,脑袋绝对爆炸的啊。 可很快。 当他看到眼前一幕的时候。 他就知道又是想太多。 “怎么可能……” 扑克男张着嘴,瞪着眼,仿佛见鬼似的,对他来说,这完全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没死,怎么可能会没死。 林凡捂着有眼处,久久没有回神,随后片刻后,他不满道:“你弄的我好痒啊。” 痒? 听到这话的扑克男好像一口老血喷出来,见鬼,这是人能够说的话嘛。 “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他对狙击枪很是自信,就算是镇城级强者,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如果被一枪击中的话,都难逃一死。 而眼前这家伙竟然一点事情都没有。 这怎么可能。 竟然还跟他说是因为痒。 “我现在对付的家伙到底是什么存在。”扑克男惊骇道。 同时。 巨大的枪声引起延海市特殊部门的注意。 枪声实在是太大。 也许对普通人来说,或许不会在意这种响声,但是对有实力的成员来说,他们对这些声音特别的敏感。 扑克男知道栽了。 他已经逃不掉了,不说那些特殊部门的成员,就说眼前这位可怕的家伙,他就不可能逃走。 林凡道:“好端端的说我是人是鬼干什么,我当然是人了,你看我这样子,像是鬼吗?” 老张一旁道:“鬼是不能在白天出来的,这点尝试都不知道。” 惶恐不安的扑克男没有想到这两个家伙竟然会回答鬼不鬼这种问题。 也对。 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毕竟他真的太弱。 在他们眼里弱的都算不上任何东西。 “你是谁?”林凡问道。 他感觉眼前这家伙真的很奇怪,不过还真的别说,狙击枪的确够帅气的。 “还有你为什么要对我开枪。” 面对林凡的询问。 扑克男自嘲着,“你认为我会告诉你,我是谁吗?” 林凡道:“你对我开枪,至少告诉我你是谁吧。” 他就在想着。 刚刚对方朝着他开枪,是不是因为不小心按错了,如果真的是按错的话,他会原谅对方的,只要他能够诚心的道歉,那别的事情,就都不是事情。 扑克男看着林凡,随后从怀里掏出一把黑色的手枪,对着自己的太阳穴,疯狂笑道:“想知道我是谁,下辈子吧。” 砰! 枪声响起。 扑克男脑袋一歪,大量的鲜血溅射的满地都是,他知道自己已经逃不走,同时更不会背叛自己的组织,所以只能自杀。 其实,扑克男真的不了解林凡。 如果知道林凡的为人,只要你诚恳的认错,这件事情就很好的解决,而且也能安全的离开这里。 只是这一切都因为他对林凡的不理解,才造成的惨状。 林凡跟老张相互对视着。 他们已经彻底懵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林凡问道。 老张摇着头,“不知道,我们也没有把他怎么样,他为什么要对着自己开枪,很危险的,而且你看这一地的鲜血,真的好吓人。” 邪物公鸡很懵逼的看着两人。 你们是真残忍,还是假残忍。 人家心里畏惧。 开枪自杀。 竟然还在这里讨论着,为什么会是这样,真的是你们彻底给搞懵了。 对于邪物公鸡来说,它选择卧底在身边的人类真的很恐怖。 不仅恐怖,还病态。 林凡道:“老张,按照现在这情况,以你的针灸能救活他吗?” “他断气了。”老张说道。 “嗯。”林凡给出肯定的结论。 老张沉思片刻道:“我愿意试一试,我从来都没有实验过把死人就活,不过我愿意试一试,如果能成说明我能救死人,要是不成功的话,那就说明我无法救死人。” “这是值得实验的事情。” 林凡拍着老张肩膀道:“我相信你。” 随后。 老张从怀里拿出大宝贝,打开,捏着一根银针对准扑克男的胸口扎下去。 “老张,以往不都是扎脑袋的吗?”林凡问道。 “不行啊,他脑袋都是血,我怕弄脏我的银针。”老张解释道。 林凡点头,感觉老张说的很有道理。 邪物公鸡目瞪口呆。 见鬼。 有毒吧。 这家伙的脑袋都被打爆了,还想救活,你真当自己是神仙啊。 “宇宙运转法,救治死人,看我针灸。” 扎! 扎! 许久后。 老张垂头丧气道:“林凡,我失败了。” 林凡安抚道:“没事,我知道你很厉害,下次会成功的。” “嗯,我相信我能行,经过这次的实验,我已经有些心得,我想我会成功的。”老张坚定道。 邪物公鸡:…… 很快。 特殊部门成员急忙赶过来。 他们没想到在闹市区,竟然有人开枪,而且看到那把重型狙击枪的时候,都彻底惊呆了。 这一枪要是打在人身上。 后果会得多惨啊。 林凡可以明确的告诉他们。 就是有点痒。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