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读者年龄-《丁薇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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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比如这本新书,不是丁薇看不起——

    她其实挺喜欢看文抄公的书的。

    不为别的,就很爽啊。

    套一个架空的世界,把自己从小听到大或者带给自己震撼的故事传播给对方,感受对方同样的震撼,这种感觉就相当的爽。

    这也是很多文抄公的小说一直能受欢迎的原因。

    ……

    但是,吕丽的女主角有了过目不忘的能力,能够把上辈子看过的小说全部都写下来——

    这样得天独厚的技能,哪怕靠自己,也能成为一方大佬吧,名留青史的这种。

    可她这个没出息的小说女主角水清漪被人家质疑小说抄袭,哭哭啼啼嘤嘤嘤,男配来解决。

    新书题材不被看好,不想着靠内容来打脸,反而又是一阵哭哭啼啼,霸道总裁来解决。

    等这些人把难题解决完了,她自己再上去靠内容取胜……

    取胜个狗屁呀。

    这也太垃圾了吧!

    怎么能把金手指用的废成这个样子呢?

    还不如踏踏实实就说谈恋爱呢。

    非得套个自强不息的皮去干这种事,自强不息这个词儿都快被写坏了。

    她匆匆忙翻看了最新章节,一看又惊呆了!

    吕丽这个月更新很多,每天最低两万字,剧情进展的很快,已经发展到最大恶毒女配,在背后造谣,并且在网上发帖黑她了。

    这丁薇怎么能忍?

    不是忍不了恶毒女配这心态。

    主要是,剧情里头,当女主角水清漪靠着一本《时间简史》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恶毒女配仍然造谣,说她是上不了台面的泥腿子。

    并且可能是为了制造爽点,欲扬先抑,所以仍有大批炮灰在旁边认同这个看法,并一致瞧不起女主角,惹的女主角伤心欲绝,她的读者开始反击——

    这特么就离谱!

    这真是——作者敢写,读者也敢看啊!

    丁薇忍不住怀疑他们这网站能吸引过来的读者年龄了。

    初一上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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