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捞过界-《一九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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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治安、抓城市卫生的好处显现了,几十个客商参观了三水县,看了几十家工厂,认为三水县的工业基础还行。

    这个小小的三水县还跟其他城镇有明显的区别,这里虽然也是破旧不堪,但是不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足以证明这方水土这方人总体素质高于平均水平。

    接下来三水县有得忙喽,第一大事当然是引进外资,有多达二十几个项目在洽谈中。

    钱国栋成绩瞩目,他居然跟台商谈妥了合资办厂的相关条款,台商出一部分资金、出新技术升级“阳光牌”电饭煲。

    重组后的“阳光电器厂”更名为“阳光集团”,台商出资五百万美金从国外购买最先进的设备,提供新技术,占股百分之五十一,三水县政府占股百分之四十九。

    副县长钱国栋兼任“阳光集团”总经理,董事。

    这些当然是后话,但是以钱国栋做事的风格,以三水县不断改进的办事效率,再加上台商的诚意,落实这件事的时间不应该超过三个月。

    让资本家控股在此时不被大多数人接受,双方的争议集中在哪一方占股百分之五十一。

    最后是钱国栋说服了三水县的同事和市里、省里的领导。

    他的道理很简单,法律、法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在不违反国法的情况下让本乡本土的厂子离不开县领导的协调,他有太多的办法。

    合资的“阳光集团”本着互利共赢的合作基础,如果资方以大股东的威势为所欲为,或者侵犯了我方利益,钱国栋表态,他最少有十几种办法逼走资方老板,收回“阳光集团”。

    这里就充分提现出了钱国栋自带的江湖气,其实领导有点侠气是好事。

    钱国栋的意思是一起合作大家发财相安无事,要是资方捞过界,在三水县这方土地上,他这个本乡本土的县太爷还能让别人欺负了去?

    沈建华思考一番后拍板表态,我们是共产党人,永远不欺负人,在合作共赢的大框架下,善待所有的外商,如果对方不仁,我们也可以不义。

    给外资控股百分之五十一其实不能代表什么,无论是谁都得遵守法律,无论哪家企业都得雇佣工人,工人不愿意给资本家干活了,难不成资本家还有本事拿鞭子抽?

    最后,参与讨论的领导都笑了,当务之急是把先进的设备、技术引进来,也可以学习人家的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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