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为民除害-《一九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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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次都是爱热闹、爱玩的刘小明赢了再扔回两个,免得输光了的黄瀚独自回家,少了玩伴不热闹。

    四十几岁的黄瀚哪有兴趣玩这东西,而且这东西玩起来满墙角乱蹭、乱爬,身上的衣服用不着半个小时就会脏得不成样子,指甲缝里全是泥更加不用说。

    黄瀚终于知道自己为何那么脏?想来就是经常“滚铁环”、掼“角角儿”、匍匐在地上打弹珠所导致。

    这个时代城市的卫生条件太差,犄角旮旯都是尿骚味,一不注意就有可能踩到便便。

    黄瀚哪肯再玩这些弱智的游戏,况且即便拥有大叔的智慧也是无济于事,下场跟那些比黄瀚大最少一岁的孩子们掼“角角儿”,结果肯定是输多胜少。

    他推辞道:“我今天刚刚换了干净衣服,不能弄脏了,改天吧!”

    “嘻嘻,你是怕输吧,不要紧,只要是我赢了还会还给你,咱们接着玩。”

    “不是怕输,而是觉得没意思,要不明天我们一起去打麻雀吧?”

    刘小明是巷弄里最贪玩的孩子没有之一,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后来的日子过得真是糟糕,但是他依旧玩得开心,隔三差五开着他的小破车去找野河钓鱼。

    他听到黄瀚建议去打麻雀,很是感兴趣,只不过对于自己的技术根本没信心,记忆中黄瀚的技术还不如他,觉得大有可能转一个多钟头两手空空回来。

    他道:“打麻雀确实比掼“角角儿”好玩,只不过我们没有气枪,用弹弓打完全是碰运气,估计咱们运气不咋地,恐怕一只麻雀都打不着。”

    这时管控枪支还不算严格,气枪在大一些的城市公然在体育用品专柜销售,三水百货公司也经常有的卖,只不过比较紧俏,经常缺货。

    这么高档的东西黄瀚家当然不会拥有,太多人家买得起也不会去买,原因只有一个,怕孩子玩气枪之时意外伤人,惹祸上身。

    刘小明家就是后者,虽然刘小明和大他两岁的哥哥刘小刚都渴望拥有令人羡慕的气枪,但是父母不为所动。

    黄瀚想起来打麻雀根本不是为了娱乐,唉!麻雀虽小也有点肉,如果能够打三五只,也算能够吃点肉菜。

    这时打麻雀绝对不犯法,要知道前些年小小麻雀莫名其妙被列入四害之一,至今没有平反,黄瀚打几只吃肉那是为民除害,没有一丝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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