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们合作开网店吧-《医神殿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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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是他自己,货源是他自己的。东西就算卖得再好,凌舞想要另起炉灶。他也完全不用担心品牌会被她利用。
至于销售款,会直接打入他的个人账号。网店管理权就算给了凌舞,财务依然是他在管。
等了一会,凌舞才发了一段话过来:【我的粉丝虽然不多,但也不少。打开销路我还是有信心的。但是我们的合作如何保证?网店是给我股份?还是只给干股?另外还有一个问题,网店产品宣传和管理成本都由我负责,这部分成本算不算投资?】
很明显,不仅林琅有顾虑,凌舞也不是傻的。她也有顾虑。
她也担心林琅在网店打开销路后,将她撇一边去。
【你知道我的西红柿是注册了商标的。我们可以签订合同。十五年内,只要这个品牌或者直接间接继承的品牌,你都可以获得15%的利润分成。如果我转卖这个品牌,15%的所得归你所有。另外,只要网店保持盈利,除非你工作失误,如果我们终止合作,按照合同剩余年限,每年给你五十万的补偿。】
这次凌舞考虑得更久,好一阵才回复:【这种合作方式,我基本同意。就是15%的分成太低。如果销售情况一年半载内不好,我却依然需要支付成本。】
【如果销售不好,你根本不需要请人打理,你一个人就可以。】
【但是宣传也是需要的。】
【那需要你自己分析成本。我找到你,本意就是希望通过你的宣传在短时间内将销售打开。一开始,你只需要在直播中顺便宣传,并不需要你付出多大成本。只要你宣传得好,生意自然会好,你提成就不会少。至于是否扩大宣传,你可以根据自己收入决定而定。】
林琅想了想,补充说:【当然如果确实需要投入比较大成本做宣传。我们也可以商量着从销售收入中支出。】
【15%,感觉还是少了点。至少20%才合理。】
林琅感觉对方是真心想合作的,就耐心了许多;【不瞒你说,萝格西红柿全世界只有我有。而且在线下,我在过去十天时间里,以批发价卖了四批,一共一百多吨,销售额超过百万。但出货方向是港澳地区。国内市场,我自己留着,打算通过网络销售。这种西红柿的品质你自己也体验过了。市场潜力如何,你应该也有了个判断。】
【我就是觉得市场潜力不错,才考虑合作。但我几乎做了一切,还要负责大部分的人工成本,只给15%的分红,不太合理吧。】
【就算再忙,你最多就是请五六个客服。出货方面的人工成本,我会负责。实际上你完全可以保证自己的收入。
【另外,除了西红柿之外,日后我还会推出各种高品质的果蔬。这个网店只要做得好,每月销售百万根本不是事。
【我给15%的分红,相当于是一家大企业请了一个管理团队的待遇。那已经很不低了。
【初期你除了自身的人力成本之外,根本不需要投入任何资金。如果网店在一年内,销售情况不好,你觉得没有前途。你可以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我这边主动终止网店,我可以按照每个月五千元补偿给你,当做是你的补偿。你好好考虑一下。15%的分红,是我能给出最高的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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