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革新之始-《大唐技师(逍遥初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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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无忌的耳朵登时竖了起来,他一直都记得,李牧说会给好处,这不就来了?

    “……陇右适合耕种的土地少,但是河朔两岸,适合耕种的土地很多,而且因为水患,死了不少的人,人力,畜力都要减少,大片的田地都要荒芜,这时候可以组织陇右无地的百姓,黄河两岸种地,他们过去开垦,朝廷会给予一定税赋的减免,让他们所得更多,不辜负背井离乡一场。”

    又是一条绝户计!自古以来,百姓的迁徙就是大事,若是陇右的人大批迁徙过来,他们的势力范围也就过来了,请神容易送神难,人家来了,合法占了地,还会走吗?

    李牧不管众人如何感想,继续说道“再就是,民间垦田,朝廷也是支持的。当然,有一定的要求,不能弄虚作假,把原有的田当成是垦田,垦田嘛,得原来不是耕地,开垦出来的耕地。对于这样从无到有的耕地,朝廷可以免收赋税。但是为免奸诈小人占朝廷的便宜,也要进行一定的限制,例如,想要去垦田,得是自己的口粮田加上租田都满额之后,不想承包土地,才可以去垦田。而且垦田要收一半的公粮,死后归公。”

    听到这儿,有人在心里计算开了,若是一个普通的农户,其实垦田并没有太大的利好。因为首先每个人十亩口粮田,然后四十亩租田,这些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已经足够他种了。再多的,费劲去开垦,死后还要归公,而且一半的产量要交公粮,想想没多大意思。

    但在场众人毕竟不是百姓,他们也能想明白李牧此举的用意,他就是要限制垦田,否则大家都去垦田了,朝廷找谁收税呢?至于公粮要五成,则是为了常平仓考虑,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不难分析出来。

    事情说道这儿,已经进入了尾声,李牧策划如此周密,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反对派’就算想反对,一时半会也找不出什么理由来。

    就在众人以为今天朝议就要结束的时候,又一个出其不意的人站了出来。此人,竟然是李牧的继父,民部尚书唐俭。

    唐俭站出朝班,先向李世民行礼,然后看向李牧,问道“李牧,老夫一直有一个担忧,还请解惑。我朝依循前朝制度,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乃是环环相扣,息息相关的。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你改革了均田制,赋税按你说的也算可收,但这调和庸,人头税等,又怎么说?”

    众人的目光又看向了李牧,李牧笑了笑,道“您误会了,我之前所说的,所谓一成,两成等,准确地说其实都是‘调’而非‘租’。”

    众皆哗然,纷纷都要开口,‘调’收那么多,还要额外的租,这还让百姓活么?

    “诸公先不忙怒,听我说完,再怒不迟。”李牧安抚了一下,解释道“众所周知,租是田租,庸乃力役,调则是随乡土所产,绢,麻,布等不一,十分的繁琐。除此之外,还有人头税。而新政则简单很多,所谓一成或两成,我已经说过,各地种植作物不同,产出什么,缴什么。这本身就等同于‘调’,而人头税,则跟原有的‘租’合并在了一起,摊丁入亩,即每一块土地,摊派了现有的一份人头税,往后再滋生人口,则不再加税。也就是说,人头税和地租,合并成了新的‘地租’,人头税就没有了,新生人口也不需要再交人头税,而随着垦田越来越多,每一亩地的税赋也会越来越少,给百姓的压力也越来越轻。”

    “说完了租、调、和人头税,再回过头来说一说‘庸’,朝廷原规定,每丁每年需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日,是为正役,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做庸。”

    “但这个规矩,我觉得十分的不妥。因为这对‘穷人’来说,十分的不公平。朝廷的徭役,每个人都有一样的义务,但现有的制度下,富人只需要出很少的代价,就把这份义务,摊派到了交不起‘庸’的穷人身上,让他们干了更多的活,十分不妥。”

    “所以,我准备了新的制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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