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莫森VS香克斯!-《混在海贼世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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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前头的香克斯笑容满面,语气却有些莫名:安啦安啦,大家伙儿。作为船长怎么能忽视船员们的心愿呢,那可不是一个好船长的作为。

    莫森快哭了,不比了行不行,好吓人啊这一伙人,等下一定会被打死的吧yirz!

    小镇一角的一片草地上,莫森和香克斯站定。

    莫森手中现在拿的是香克斯收藏中‘蹭’的一把刀,良快刀50工之一的‘纸鸢’。

    刀如其名,青白色的刀身,锋利的刀锋如纸一般薄,绝对的杀人利器。

    穿着短裤赤脚光着膀子的莫森造型有点辣眼睛,这次战斗之后无论怎样都要去买身衣服了。

    一件衣服穿了半年多,想想都可怕。

    香克斯另一边站定,拿的是他那把西洋剑格里芬,作为站在大海顶端的男人之一,红发的剑术可以说少有匹敌,就连世界第一大剑豪鹰眼都要挑战他,可见剑术之高。能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说是莫森的运气。

    如果香克斯全力出手的话,莫森绝撑不过一招。

    但本身莫森特别对他的胃口,他不介意指点一翻,嗯,该有的教训那还是少不了的,竟然打扰人的美梦,绝不可饶恕。

    莫森可不知道红发心中的想法,此时的他神情严肃,这次挑战是来之不易的机会,可以说这五年来没有哪一次战斗可以比的过。

    即使之前杀豪猪那一次也不行,和更强者战斗,才能在战斗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才能明白和强者的差距,从而懂得该怎么去追赶。

    我要上了,香克斯。

    没有热身,没有多余的话语,莫森脚下的草地炸开,五米的距离瞬间抵达。

    近距离战斗,刀术中最快也是威力最大的招式,莫森的长刀在空中划过一刀亮光,像闪电一样快速。

    然而,没用。

    甚至在刀没有斩出的时候香克斯已经侧身躲过了,还有时间点评一下。

    莫森,速度太慢了。

    莫森并不气馁,以香克斯的见闻色霸气预知不到他的动作才是骗人。

    抽刀直刺,速度比刚才还要快三分。

    呯!!

    直刺的长刀碰到格里芬,一样没有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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