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幽冥钟-《去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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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豫了两秒,他凭空消失,白虹穿山而去。

    自从青梅竹马分别后,阿莎只见到一个背影,信天游却见过她很多次。

    山居孤独,他偶尔会远远观看番人生活,劳作,战斗。前番部被镇南军逼得一退再退,非常接近隐居地了。

    也见到阿莎出落得一天比一天漂亮,在月光下徘徊,在曾经玩耍的小溪旁呆呆独坐。甚至还听到她冲着山谷大喊“信哥哥”,他却从来没有回答过。

    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走,伊人后脚就出现在栖云城。

    信天游远远吊着三名少女,开始思考一个重要问题。离开了云山,还需不需要遵守师父的规定?一旦暴露,杀光所有人。

    答案是,不需要。

    人流渐渐稀少,不知不觉到了城南。

    街道宽敞,右边是一家家店铺,左边则是归化寺的围墙。

    墙根下,卖香烛、占卜算命的摊位一长溜,夹杂着摆地摊卖古董奇石药材的,一个个目光炯炯盯住了路人荷包。只要有谁望上一眼,立刻热情招呼。

    “上好的崖柏香呀……”

    “大兄弟,我看你印堂发黑,近日必有血光之灾……”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正儿八经的老山参,虎骨,鹿茸……”

    “金疮药,大力丸,应有尽有。小儿咳喘枇杷露……”

    喧嚣声中,阿莎三人匆匆来到一家大白天却不做生意的山货店前,很有节奏地敲了五下,三长两短。

    门板打开半边,将三女迎进。一位年轻男子警惕地探出头朝外看了看,又飞快关闭。

    那人信天游也认识,叫阿贵,是前番部落的第一高手。

    第二高手是阿莎。

    她虽然力量弱点,身法却极灵动,一柄长剑挥舞得快速绝伦。

    镇南军对云山的封锁严密,前番部不可能一次潜出太多人。就这么几个,想干什么?

    山货店对面的围墙内,是大名鼎鼎的幽冥钟。昨天客栈掌柜对信天游介绍时,还特意提起,说它敲起来声闻全城。

    这是一口大钟,重达两千斤。一般叫梵种,洪钟。

    它与提醒斋粥、参禅、诵经、法会的行事钟不一样,只在早晚敲两次。

    所谓,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警醒世人从长夜里觉悟,于昏暗迷惑中保持清明,又被称作幽冥钟。

    民间习惯用钟声对时,老跑去城门口看官府的铜壶滴漏,太麻烦了。

    早晨听到幽冥钟敲响,知道七点辰时至,该起床洗漱吃东西了;黄昏听见,就知道是七点酉时了,太阳马上下山,该干嘛的动作快一点。

    钟楼共三层,幽冥钟悬挂于顶层木架下……

    啊,不对!

    那口大钟居然被取下来搁在地板上了,满街人竟没一个觉察。或许觉察了,没当回事,反正天天见的。

    信天游往后退两步,再瞧。

    视线被塔身和围栏遮挡,看不到全貌,只见一个钟纽。把目光在幽冥钟与山货店之间来回扫了扫,又望了望南边,隐约猜出阿莎要干什么了。

    真是一个天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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