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仙子和恶魔-《狂野十八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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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国没有加入wto之前,各行业根本就没有什么版权意识。
现在张月很正经地和万帆讨论歌曲的转让问题,细想起来有点可笑。
他们就是一分钱不给,学会了拿去就唱万帆也没任何办法,打官司都没有一点赢的可能。
不过张月还是很痛快地答应了,既然梦中情人都五百元一首买的歌,他们没理由落后。
虽然他也清楚他们学会了就是不给钱也一样唱,但是考虑到万帆的肚子里还有很多好货,这是一座金矿,将来有挖掘的价值,因此这个钱他们觉的出了也不冤。
轧道机买走了他们看好的五首歌,黑孩子乐队也买下了他们挑选的五首歌。
将军街乐队倒是捡了个便宜,他们只买了两首歌。
《雪在烧》这首歌不是万帆的,他当然不会去要钱。
如果这也要钱那可真成了不要脸了。
严格来说万帆现在的行为也算是剽窃,但是是那种找不到剽窃证据的剽窃,他自己不说谁知道这些歌都不是他做的。
当每个乐队都学会了这些歌曲和配完乐后,万帆疲惫地以葛优躺的姿势坐椅子上想舞台布置的问题。
这里只是赵永泉公司的一个普通员工俱乐部,有些简陋的灯光设备,这些简陋的灯光设备用来照明可以,但开演唱会明显是不上档次的。
怎么的舞台上的灯光还是要设计布置一下的。
何乐涛说他出设备,又不用花钱。
现在好像舞厅设备也没什么高级的东西,超大屏幕就不用考虑了,3d投影图像就更不用去想了,顶多也就安置会转圈的那种球灯,舞台一边一个增加点梦幻的色彩。
万次闪光灯也应该弄一盏,可以增加些金属的气息。
好像再就没有什么可以布置的了。
舞厅在全国雨后春笋般出现是九二年下半年的事情,不过现在的京城已经开始有一些舞厅出现,里面的配置估计也就是这些玩意儿再高级不到哪里去了。
“想啥呢?”
白雪像仙子一样降落到万帆身边,仪态端庄,不知道底细的人一定会以为她是大家闺秀。
“你唱歌怎么样?”万帆没有回答白雪的问题,突然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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