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秦甜和苏静等人都不由得惊呆了,站在那里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里面的那些表演,完全颠覆了她们对于白青的固有印象。 原来白青真的会弹吉他,不仅仅会弹,而且弹得相当出色。 刚刚她们也从白青的口中得知,他要表演的,是他自己创作的作品,原本她们还不太放在心上,都是跟自己一样大的学生,能够写出什么样的歌?她们更关心的,是白青的吉他水平。 然而当白青开始弹唱之后,她们一下子就被白青的表演给吸引住了,她们忽然觉得,这首歌原来是那么的好听。 特别是身为学生,更能够被白青歌声里的那份叛逆和反抗所打动,秦甜还好些,像苏静这种不被老师重视的学渣,听到里面的那些歌词,更加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一时间,她看向白青的眼神里几乎都要放着光,甚至还带上了一丝小小的崇拜。 如果说开始时的《都选c》,只是引发她们内心里的共鸣的话,那么接下来白青表演的《喀秋莎》,则是彻底的引爆了她们心中的激情。 对于《喀秋莎》这首歌,她们也都在音乐课上听过,不过那种浓浓的毛熊风格,让她们感觉更多的是一种老掉牙的历史感,并不能让她们觉得亲近,顶多觉得只是好听而已,但是白青的演奏,却是赋予了这首歌新的活力,那种让全身每个细胞都要燃起来的激荡感,让她们一下子就接受了这首曲子。 看着那个在台上挥洒自如的身影,虽然隔得比较远,但是她们依旧能够看到他那张虽然不帅,却异常坚毅的脸庞,这还是她们认识的那个白青吗? 不光是苏静,甚至就连秦甜都觉得有些心神恍惚。 到了这一刻,即便她的内心是骄傲的,却也不得不承认,白青在音乐上的功力,远胜于她,她在音乐上那份骄傲,在他的面前,真的是一文不值。 虽然要承认这些真的很难,然而在这一刻,秦甜真的是没有办法再去欺骗自己。 看向白青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她忽然觉得,虽然已经同学两年多了,但是她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她曾经无比讨厌的人。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