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妻妾之法-《大唐朝请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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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中晚这会儿,也是因为战乱的关系,二十多三十才结婚的多了起来,官府也管不过来。
依法来说,适龄未婚嫁的官府要过问,给你找对像还要管安排嫁妆彩礼。好不好?羡慕不?
像红蕊这种私户,官府其实也是要管的,会来过问主家:你们家什么意思?二十多了还没婚嫁生子,你是打算收为妾室么?
结婚不是目的,主要是盯着适龄女子生育。不管男女多少,生了就好。
现代也盯着,盯的还更紧些,主要是为了罚款。
唐代的婚姻制度虽然比较开放宽容,但也是相对来说,还是相当有时代性的。
人为四等,一贵,就是官员,二良,农工商贾和白身,三是贱口,杂户,官户,部曲,客女,四是奴隶。
没错,唐代还是有奴隶的,处在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过渡期。
贵户良口可以通婚,正常的婚配嫁娶,贵户良口与贱口奴隶之间禁止婚配,要判刑,罚款,强制和离。
唐代事实上不限制娶妻数量,只是限制户口身份。唐代双妻三妻的现像很普遍,大家地位等同,并无长序。
妻子的地位和男方一样高,受法律保护,即使和离了男方一样要供给生活费用,也就是养着,除非她另嫁。日本继承了这一法度。
‘妻者,齐也,秦晋为匹。妾通卖买,等数相悬。’妾是可以买卖的,不限数量,只要你自己能养起,而且你老婆不弄死你。
而贱口甚至连给贵户良口做妾的资格都没有,除非生了孩子,可以转为良口立妾,但不允许成为妻子。
‘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而且即使男人纳了十几二十个妾,生了一大堆孩子,在唐代仍然是属于未婚青年,属于清纯小伙儿,洁身自爱那种。
这里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妾婢所生的孩子,不能叫自己亲妈为妈,而是称阿姨,而且没有继承权。
亲爹死了就算是由侄子来继承家产官位,也轮不到妾婢所生的孩子,甚至如果没有嫡子,那么墓碑上会刻无嗣。
妾婢生的孩子不只是要叫生母为姨,就算死了,墓碑上也不能刻生母的名字,而是要刻嫡母。
丘行恭跟随唐太宗先后灭掉薛举,刘武周,王世充,窦建德等割据势力,立下了赫赫战功。
但就因为和嫡兄抢着安葬父亲的小妾,也就是他自己的亲妈,丘行恭被法司弹劾并受到了双开这样严重的惩罚。
这就是门当户对的由来。门第相当,户藉对等,后来被引申为大家的府门高度相同,意思也差不多,不同户藉人家门的高度是有规定的。
所以才有高门大户,低宅小户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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