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开始-《诸天世界暗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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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沫外表娇艳,内心柔弱。而刘莺莺小姐姐是外表柔弱,内心强大。

    她的母亲不算是一个安分的,跟了马浩汉的老爹安分了几年,马浩汉的老爹一死,她立即又找了一个鳏夫,嫁了过去。

    她对婚姻的态度影响了刘莺莺,刘莺莺对爱情反而没有向往,对婚姻只有厌恶。

    这也是她26岁还没有找男人的主要原因。

    抗拒婚姻,但是不代表她抗拒男人。

    在周臻闯进了她的生活之后,她接受了周臻,并且格外享受欢爱的迷失。

    可是,对婚姻,她依旧抗拒。

    他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老娘一个人自由自在,何苦找个臭男人来管着自己。”

    她跟周沫两个刚好是两个极端,也让周臻体验到了什么是红玫瑰,什么是白玫瑰。

    跟周沫的单纯生活圈子不同,刘莺莺的生活圈子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

    警察,公务员,乡下的亲戚,社会上的大哥,以及每天来往不断的小混混。

    如果是以前的马浩汉,他肯定应付不了刘莺莺身边的情况,但是对从小就是这种环境长大的周臻来说,这种生活圈子才是他熟悉的。

    他父母这几年才摆脱了这种低层次的社会层次,走向了高端化,他因为从小在这个圈子,在这种环境却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面对公务员,他摆出大城市的谱,面对警察,他表现的像一个大哥,面对大哥,他却表现的像一个老江湖。

    连刘莺莺小姐姐都摸不透周臻的底,更何况这些本来就对周臻不熟悉的人。

    在他住下来的第三天,就面临了一场有组织的挑衅。

    没有任何外人帮忙,周臻以一种猛虎下山之势,直接放倒了五个小混混。

    伤而不死,伤情也都控制在轻伤一级的范围之内。

    随后,面对警察的威逼利诱,面对大佬的威胁,周臻表现的镇定自如。

    只是一天以后,周臻顺利出来。

    经过这场半真半假的考验,他也获得了这个小县城里面,那些对刘莺莺小姐姐有企图的各色人等的一致认同。

    这是一个能配得上小姐姐的男人。

    要不是周沫一直打电话在催,周臻在这个小县城,真的有些乐不思蜀的感觉了。

    这个生活节奏缓慢的圈子,只要被融入了进来,的确比大城市更适合生活。

    生活水平不高,每天吃喝玩乐算不上压力,人们过的开心自在。

    周臻在这里待了半个月,除了开始几天,后面每天中午晚上都有人请吃请喝请唱请跳。

    他做事干脆利落,说话有理有据,就连吹牛都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到了后来,刘莺莺的大部分朋友都变成了他的朋友,甚至他还更受欢迎。

    他一直没有暴露自己已婚的事实,刘莺莺小姐姐也不关注这点。

    光凭周臻在场上的娴熟技巧,杀的她溃不成军,她就知道,自己不是周臻的第一个女人。

    不过她也不在乎。

    以生意为名,周臻离开了这个小县城,去鄂省转了一圈,拜访了一位知名画家,派了一张合影,然后才回了魔都。

    后面的日子,他都是在家陪周沫一段时间,就出去转一圈,名义上是考察书画市场,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县城里逍遥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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