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蟲-《我在美利坚当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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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福(蟲)】
【生存部位:生物的眼球。】
【共生能力:宿主的视力倍增,甚至可以看见遥远的景象,但也由于这种差距感使得行走变得非常困难。】
【警告:虽然『眼福』会提高宿主的视力,但其实是占据了宿主的眼球。完全夺去眼球后,『眼福』便会为寻求新的宿主而离开,还将同时带走眼球。即使宿主死亡,『眼福』也会将眼球转化为独立的生物而永不腐烂。离开宿主时,若眼珠掉落破裂,『眼福』将从眼珠中逃出。】
接下来,是“眼福”的图片。
那是一个独立的眼球,看上去就像是从人的瞳孔里直接剜出来的一样。
虽然没有血,但一颗瞪圆了的眼球,看上去还是很有些让人难受。
王诩放下资料,望着在秋风中亭亭玉立的桔梗,问道:“这是寄生虫吗?”
刚刚经历了普拉卡寄生虫事件,看到繁体的“蟲”字或者日语中的“蟲”字,不免有些谨慎。
桔梗将被风吹乱的长发撩到耳后,说道:“王君,你是说像普拉卡寄生虫那样的寄生虫吗?”
“恩!”
“不是的,它们虽然必须寄生在生物身上才能存活,但并不是科学认知上的寄生虫。它们,真正的身份应该被称之为‘灵’!”
“灵?”
王诩有了点兴趣,书中灵的能力很强啊!
画符、超度一般的厉鬼,足可以独当一面。
极其高端的工具灵。
收集功德的好灵。
“它们是一群与常见动植物截然不同的生物,远古以来,在我们的文化中,敬畏地称它们为‘蟲’。因为它们能够赋予普通人特殊的能力,但又侵蚀着人的肉体,最终导致器官坏死,甚至是生命的消亡。所以,对一般人来说,对‘蟲’又爱又狠……”
“那你捕捉它是为了什么?”
王诩算是初步了解了这个“眼福”,绝对不是书中灵这样的善灵,也不是镜灵那样的恶灵,它们处于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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