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进城前的准备-《初唐大农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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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河北之地,一斗米的售价,高达三千文,即三足贯钱,而一斗米不过十二斤左右的重量而已。

    野兔的体型虽然比家兔小的多,但成年大兔子,至少也有五六斤,这可是肉食,比米要贵重的多,只是小冬要将所有的兔子全养起来,于秋就只好不将它的价值计算在内了。

    其它能卖的东西合起来算也不少,比如山鸡的长尾羽毛,一根就是十文钱以上,这可是有不少根呢!晒干的腊田鼠肉,一只现在也能卖到一两贯钱,一只野鸭子则是能卖到好几贯,没办法,谁叫打起仗来,钱都不值钱呢!

    除开四只小野猪和九小野鸡以及所有兔子之外,于秋预计其它猎物可以卖到一两百贯,听上去好像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在斗米三千钱以上的河北,这也就是几石粮食的价格而已。

    有了这些钱,他倒是可以淘换一些生产工具,让村里的劳动效率更加高效一些,铁制的犁头,是他必须要的,不然耕种的系统任务就很难完成,光是这么一个玩意,就可能花掉他好几十贯。

    并不是说铁就有那么贵,几十贯钱的重量比一个犁头要重好几十倍,论实际价值,铁远远没有那么贵,只是你想要在城里拿到铁器,就必须有足够的钱去贿赂管制铁器的官员,从隋末大乱开始,就没有那个军阀不将盐铁设为专卖之物的,刘黑闼也不例外,铁器就不是一个小老百姓有钱就能随便买的东西。

    还有诸如铁锹,镰刀,斧头,锯子,刨铁之类的工具,整套打造下来的话,估计卖猎物的这点钱就不够花了。

    真正想要盈利,赚足大家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的生活所需,那还是得靠卖馒头才行。

    不过,进城卖馒头,也是一种非常冒险的事情,既然要做,准备工作就得做足了。

    索性,孙大娘和陈五娘并没有让于秋失望,她们已经将各家的陶锅陶盆全部集中到了张喜儿的家中,并且,将四套五层的蒸笼格子捆绑固定在了两架独轮车上,而各家从卢家借来的麦种,也被她们带领村里的女娃磨出来了一小半,足有六百多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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