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十一月十一。 武康刚刚升任司法参军,就有人敲响登闻鼓。本来很简单的案件,在九娘的推波助澜下,一波三折起来。原告律师认为,被告跨占原告宅院,原告在自己家遇害,是以用故意杀人罪起诉被告。 案子的核心点,就是确定所谓的跨占宅院,是否真实存在。人命关天不能大意,武康很快打定主意,秉承“谁起诉谁举证”原则,询问原告律师,是否有真凭实据。 九娘绷着小脸,言辞凿凿:“参军容禀,五年前两家起冲突,街坊邻居看在眼里。刘自友仗着本家兄弟多,强行占地拉院墙,恐吓戚家不许告官。经本讼师走访,两名街坊同意作证;至于物证,就是司户衙门的户籍文书。” 司户衙门户籍文书,已经派狗头军师去取了,加盖司法衙门印信,又是人命关天大案,老孙肯定会出具的。 武康也彻底明白了,这丫头的根本目的,就是拿自己立威。如果杀人案都能反转,她的律师事务所,想不火都难。满满的无奈,继续捧哏呗,拍惊堂木吩咐:“左右,传唤人证。” 两衙役应诺而出,接下来是漫长等待。本着捧哏职业道德,给九娘赐座,小丫头坐太师椅,有模有样的。没过多久,狗头军师回来,武康再次号施令:“左右,传不良帅上堂。” 不良卫也存着捧哏心思,早在后衙严阵以待。姜大牛带领四大档头,上堂敬等吩咐,武康号施令:“不良帅姜大牛,衙卫班头程九莲,仵作班头陈林然,各自挑选三名手下,拿着户籍文书,再次勘察案现场。” 略微沉吟几息,郑重其事道:“严格遵照户籍文书,勘定刘、戚两家宅院界限,务必精确到寸;勘察陈尸地点,确定是否越界,也精确到寸;勘察刘家宅院,确定死者是否踏足。” 从书案“执”签筒里,拿出一支绿签,板着脸说:“根据本官提的三点,上缴三份报告,成为呈堂证供。每份证供上,必须有勘察者指印,以及你们三大班头的指印。不良帅姜大牛,上前接签!” “属下得令”,姜大牛快步上前,先躬身行礼,然后高举双手。武康把绿签递过去,大牛双手托着签,后退五步转过身,手中签高高举起:“奉武公令,随本帅勘察现场。” 十多个办差吏离开大堂,庭审再次中止。老崔扭过头,看了眼四个签筒,不置可否转过头。武康有些尴尬,这玩意儿也是他搞的。 签筒容量恰巧一斗,背面刻“婺州司法衙门正堂”,正面分别刻“执”“法”“严”“明”,全部用印泥搞成红色,依次排在书案上。“执”桶内放绿色竹签,相当于逮捕令加搜查令,办差吏凭此签执法。 另外三个签筒,分别放白、黑、红三色签,用来打犯人板子。白色每根十杖,黑色每根二十杖,红色每根三十杖。为表示自己宅心仁厚,武康在“明”桶内,只放三支红签,表示最多打九十杖。 看老崔的眼神,搞事儿的节奏啊,武康头皮有些麻。正这时,两名杂役带两人进来,三十岁左右身穿布衣,是九娘所谓的人证。干咳两声,打着官腔喝问:“堂下证人,报上名来。为何人作证,有何证词?” 证人甲禀告:“参军容禀,我叫高怀德,戚家对门邻居,我为戚家作证。五年前刘家盖新宅,院墙拉到戚家,跨占三尺距离。戚家与刘家争执,被刘家兄弟围殴。” 证人乙禀告:“参军容禀,我叫吴范江,刘家对门邻居,我为戚家作证。戚老丈被打伤,卧床半个多月,戚家不敢再阻拦。刘家仗着人多势众,不仅跨占戚家,大门还挪前两尺,占了巷子里的路。” 书吏拟好证言,武康打着官腔:“高怀德、吴范江,身为证人必须实事求是,你们的证辞,将成为呈堂证供。倘若弄虚作假,《永徽律》之诈伪律,第二十六条,会给你们相应的惩罚。” “本讼师有话”...又是熟悉的味道,又是熟悉的脑瓜疼。九娘又作妖了,郑重其事道:“证人过堂之前,本讼师已然耳提面命,他们知道作伪证后果。本讼师认为,主管官员不应该干扰!” 哎呦我的天,咋不上天啊你?我只是好心提醒,并非妨碍司法公正!武康气的牙疼,打着官腔说:“证人,如果识文断字,再次确定证词,签字画押;如果不识字,说出信得过的人,本官派人去请。” “参军容禀,我们识得”,两证人快阅读,按照要求签字画押。衙役手捧证词,放倒桌案上。 武康一目数行扫过,郑重其事道:“此是人命大案,两位一月之内,不许离开婺州城,随时听候本衙传唤...暂且退下。” 庭审再次中断,直到衙外有人报告,公干的不良人、衙役回来了。将他们宣上堂,姜大牛先汇报:“武公容禀,按照文书记录,经过我们实地测量,刘家越界三尺零二寸。”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