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落幕分赃,新君肚量-《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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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燕的宰辅,

    死了;

    被以一种杀鸡的方式,杀死的。

    脖颈切下一刀,强行掰开脑袋和身躯的弧度,让脖颈一直处于张力阶段;

    所差的,无非是没有在下头再摆一个碗来接血以备食用。

    你说你再多活两年,对大燕更好,我信;

    你说你两年后,会白衣入历天城灵堂自裁,我信;

    你说田无镜是因为你于国有用,所以才没杀你,我也信;

    我信,我都信。

    但,

    又有何干?

    今儿个不杀你,

    我膈应,

    今儿个杀了你,

    我舒服。

    舒服,就完事儿了,还管你他娘的天下大计江山社稷!

    你可知道,当年老子进历天城靖南侯府后宅,看见坐在灵堂门槛上老田的一头白发时,老子是什么感觉?

    这几年每次回府,看着天天只能一个人在屋子里玩,只能和魔丸玩,和那几只妖兽玩,过得如同囚犯一般的童年生活时,老子,又是什么感觉?

    天下大义,

    家国情怀,

    舍身取义,

    你们愿意做,就去做;

    老子以前是孙子,甭管是装的还是真的,毕竟是孙子;

    现在,老子起来了,有那个能力做个买卖杀你了,你还想让老子等?

    抱歉,

    真等不了。

    “宰相大人啊,您再睁眼瞧瞧,您瞧瞧,今儿个太阳,真好啊。”

    郑侯爷松开手,

    赵九郎的尸体摔在了屋檐上。

    “我还以为,你会再给他两年时间,刚刚这位宰辅大人,几乎都将我给说动了。”

    郑凡笑了笑,弯下腰,伸手在赵九郎白衬上擦了擦血迹,道:

    “等了干嘛。”

    剑圣点点头,道:“你出刀时,我居然也挺愉悦的。”

    “是吧?呵呵。”

    郑侯爷伸了个懒腰。

    “李良申,你打算带他回去?”

    “你知道他当初做了什么事么,瞎子有没有与你说过?”

    “说过。”

    “嗯,说真的,那个疯女人,其实对我,倒还挺好,我和她,其实没什么直接的过节,唯一的过节大概就是当初做民夫时得她召见,她没有一眼瞧出我的天赋异禀和未来之质,没有对我自荐枕席。

    她错失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如果七个魔王,跟着自己进了李家,那她李倩,现在真的可以准备准备去母仪天下了。

    “呵呵,这是为了夸自己,完全不要脸了。”

    “是吧,和我也就是沙拓阙石的过节,但和姬成玦,也就是新君,那是真正的仇啊。

    姬老六大婚那天,她居然敢让李良申和她身边的那个七叔去刺杀他。

    唉,

    大婚之夜,姬老六可是命悬一线悬了整个晚上。”

    “和此时差不多。”

    剑圣的意思是,和此时杀赵九郎差不多。

    因为当初的姬成玦压根就没料到,那个女人会发疯到直接在那一晚派人去刺杀他。

    人疯起来,真的是不讲逻辑的。

    而赵九郎也是一下,他也没想到新君刚登基的夜晚,大燕平西侯会直接下场当街刺杀于他。

    千算万算,

    那也是基于一种规则之上的算法,

    当那个人完全不讲规则时,你压根是算不到的。

    姬成玦和赵九郎都是绝顶聪明心思缜密之人,但越是这种人,就越是容易在这种看似荒谬的情景下吃大亏。

    这会儿,

    剑圣倒是有些理解郑凡无论什么时候都会确保其自身安全的举措了,因为前车之鉴,太多。

    “新君想借我的手,杀他。”

    因为他知道,我身边有剑圣。

    “你敢用他?”剑圣反问道。

    “剑婢我都留着,还怕一个李良申?其实我懂他,我和他,都是军人,在这个时节,大燕每个军人,都渴望建功立业。

    他也一样。

    不怕死,但怕窝囊死。

    再说了,

    现在,真的只有我能保下他了,否则,咱们现在就让他离开,或者和他分开的话,魏忠河以及陆冰手下的那些高手,必然会马上扑过来,将其闷杀在京城之内。”

    “这算不算是,自断手臂?”剑圣问道。

    一个三品剑客总兵,就这么死于自己人之手,怎么看都有些亏。

    郑凡摇摇头,道:

    “在首先,他李良申算不得手臂,手臂嘛,至少得像我现在这般粗壮的才行。

    其次,好的园林匠,得会剪枝,好的皇帝,也得会杀人。

    先皇留下的摊子够大,如今大燕虽然是凛冬时节,但枝干繁茂,新君可以随心修剪,等到来年开春,必然又是郁郁葱葱。

    行了,

    进宫吧,

    杀了皇帝的宰相,总得给皇帝点面子,复个命也是应该的。”

    郑凡和剑圣下了屋檐,

    而这时,

    早就在下头等待的阿铭又上了屋檐,拿出水囊,在赵九郎尸体旁,接了一些血。

    下来后,碰见了薛三。

    “普通人的血,你也喝?”

    薛三清楚,阿铭喜欢的是强者的血。

    “酒分两种,一种,是真正的佳酿美酒,实于内在;一种是名气大于内在的酒。”

    “我知道,俗人都喜欢喝后一者的。”

    “是啊,偶尔俗人一样,也很快乐啊,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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