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刀法,自在-《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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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瞎子所说的安排,并不仅仅于此,仪仗队,只是表象;

    大燕的军功侯爵,放在楚国,那就相当于是柱国一个级别,虽然在规章制度上,没办法向那边的柱国靠拢,但内在的底子,摆在那里。

    所以,随行的,还得有一套草台班子点缀;

    瞎子和四娘没办法抽身,其他魔王也都有事情,且正是忙的时候,所以,在随行上,召回了苟莫离,毕竟上次在颖都行事时,苟莫离的表现很不错,其自身能力胜任一个狗头军师也是绰绰有余。

    何春来也会陪同,何春来是瞎子属意的自己的助手,这次陪同倒不是纯粹为了做饭,而是真的要开始上手做一些秘书一类的事情了。

    当然了,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顺带做做饭。

    同时,还有一群比较年轻的学生将会成为这次出行的“仆役”,做一些挑挑拣拣的活儿,说是“仆役”,但其实是带他们出去见见世面。

    一个集团的发展,必须要注重下一代的培养;

    有时候,倒不是要让下一代去接班,而是你不去着手做这件事让别人看见这个流程这个姿态的话,就无法给人一种你会持续地运转持续地存在的踏实感和安全感。

    所以说,太子,是国本,因为太子在,国家的未来发展才能有一个保证,人心才不至于浮动。

    至于随行武力方面,

    其他魔王都有事,樊力还得当工头,魔丸肯定是会在的,还欠缺一个能够上得了台面的武力,自然就选定了这些日子一直在红帐子里打杂的陈大侠。

    陈大侠这个人,虽然有时候会回个乾国,再忽然间地冒回来,但只要他在,他就是可靠的,这就是人品的力量。

    至于剑圣,没打算去请,好刚得用在刀刃上,总不可能啥事儿都去请人家来做。

    但,

    剑圣还是来了。

    ……

    “这真不是我安排把刘大虎的名字放进去的。”郑凡笃定道,“我都没打算你跟着来,都已经喊了陈大侠一起了,干嘛再做这一手?”

    剑圣站在郑凡面前,眉头微皱。

    是的,

    他的继子,刘大虎,成功入选了陪同郑侯爷这次去颖都的学生兵中。

    郑凡耸了耸肩,

    “你知道的,我这人做事,就算是想要拐着弯儿地骗你帮我的忙,也会做得行云流水,让你如沐春风,怎么可能这么生硬?”

    对此,

    剑圣倒是没执着于“你骗我”上,

    因为有些默契,双方其实都很清楚。

    剑圣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只要自己舒服,顺心,恰恰郑侯爷每次都能让他有这种感觉。。

    这时,

    肖一波抱着一沓册子走了过来,将册子放在了郑凡面前的茶几上,

    “侯爷,我已经标注好了。”

    “好,你下去吧。”

    “是,侯爷。”

    郑凡拿起面前的册子翻阅了几下,里面已经用红墨笔做了标记,随后,郑凡将册子放下,手指在上头敲了敲,

    道:

    “文化课上,刘大虎还好,中上吧。

    但,

    射箭,第一是郑蛮,也算是我半个干儿子,那个狼崽子,刘大虎第三。

    马术,第一是郑蛮,刘大虎第五。

    角抵,第一是……刘大虎,第二是郑蛮。

    负重,耐力,长跑,刘大虎,都是第一。”

    郑凡看着剑圣,

    继续道:

    “所以,这次真的没什么后门,是你把你儿子调教得太好了,他是凭自己的综合成绩,被选中进入这次的队伍的。”

    “………”剑圣。

    剑圣相信,这不是郑凡伪造的,因为有些事儿,他之前没有意识到,现在,他想到了。

    因为剑圣自己是个练家子,所以更懂得如何养好身体,在他的要求下,刘大虎的伙食,可谓是一直很好,肉食基本没怎么断过;

    而且他每天会带着刘大虎一起盘膝打坐,俗称……炼气。

    这里的炼气和炼气士那种的不一样,而是有一种调整气血的效果,也就是每天自己给自己“舒筋活血”。

    而刘大虎白天在学堂里,半天上课,另外半天,其实是武教习在传授他们弓马骑射的功夫,相当于每天都在打熬身子。

    可能,一些事情在原本剑圣看起来,不算什么,但实则……这世上到底有几个人能打小得到剑圣大人的言传身教?

    就是他传授刘大虎的吐纳法门,也是为刘大虎自身体格筋脉量身定做的,这世上,绝大部分的师傅根本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所以,

    吃得好,练得好,

    外加刘大虎自己又很吃苦,很卖力,很用心,

    所以,

    成绩好,不算什么,成绩不好,那才叫怪事。

    为何世家子弟无论是从文还是练武都更容易出头?

    为什么四大剑客里,只有剑圣是起于草莽另外三家都有家世?

    就是这个道理。

    “这样吧,我把刘大虎的名字给抹掉。”郑凡说道,“本身,这次就真的没打算让您跟着我去颖都,其实那边也没什么大事儿,

    也就一个边缘皇子差点没了。”

    说着,

    郑侯爷伸了个懒腰,

    道:

    “你懂的,在大燕,皇子好像不是很值钱的样子。”

    他郑侯爷早年就有废掉一个皇子第五肢的战绩。

    剑圣犹豫了一下,

    最后,

    叹了口气,

    道:

    “这是他靠自己的本事拿到的成绩,也是他靠自己的能力,获得的机会,他很仰慕你。”

    “嗯哼。”

    “我也知道,学堂里,几乎所有孩子,都很仰慕你,他们都拿你,当作榜样。”

    “嗯哼。”

    首先,学堂虽然有山长,但教材和课程,都是瞎子负责编纂和安排的。

    以瞎子的能力,自然不可能让下面出现阴阳人;

    其次,

    郑侯爷自己的功勋和崛起过程,真的无可挑剔;

    最重要的是,

    这一批学堂里的孩子,他们是雪海关最早的一批移民,感受过来自伯爵府的关爱,自然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强。

    侯府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那套爱,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以奉新城为中心,继续播撒下去。

    “他自己靠自己努力争取来的资格,我作为他的父亲,不能去剥夺,因为路,终究是他自己要走的。

    他是个好孩子。”

    如果说,继父和继女之间,是隔一层的话,那么,继父和继子之间,那起码得隔三层外。

    民间也一直有说法,寡妇带女儿,那你就当多了件夹袄,寡妇带儿子,那就等着你老了后被踹窝子吧。

    但刘大虎这孩子打小就懂事,

    在雪海关时,每次上学放学,那会儿还受着伤的剑圣拄着拐杖去接他时,他次次都当着同学的面上前搀扶住剑圣,喊“爹”。

    剑圣,是真的将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的。

    “好。”

    郑侯爷答应了。

    然后,

    默默地等待着。

    没等多久,

    剑圣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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