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吃葫芦鸡-《金灿灿的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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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鸡?这菜还真听说过,听说是始于唐代的一道菜,用的是三黄鸡,至于味道到底是什么样,我没吃过,还真不知道。”
金灿因为家里的厨师多的关系,可是听他们说过不少关于各地美食的传说,这葫芦鸡的来历久远这,在安市可算是招待远方来客最最必不可少的一道美食了!
“一会儿我们带你去一家最最正宗的葫芦鸡饭店去,那家店可是祖传的手艺,就连鸡都是自家养出来的,吃着就让人放心!”
老板虽然没有蓝田玉矿可卖,但是他妻子娘家却有,不过离王老板的蓝田玉矿有些远,就有些担心金灿不愿意卖掉,所以,也想着和她好好交流交流一下感情。
到时候谈正事儿时,她也能看在和他熟悉的面子上面,把妻子娘家的玉矿也接手过去。
“自家养的鸡啊?那应该是粮食鸡了?我看现在市场上有许多饲料鸡,这样的鸡吃起来一点也不香!还是粮食鸡最最好吃了!”
金灿是内地人,从小就喜欢吃鸡,她就算不吃牛羊肉,都会吃鸡肉鱼肉之类的。
关于鸡的吃法,她们渝城人要么就喜欢做成炖鸡汤,这鸡最是滋补,要么就是做成白砍鸡,这算是一道凉拌菜,又辣又麻,味道鲜香,好吃极了,非常下饭的一道菜。
“看样子,金姑娘喜欢吃鸡呢,那我们安市的葫芦鸡你可一定得吃了,外脆里嫩的,味道好得不得了,你吃过一次后肯定还想吃第二次!不过,这玩意儿是香嘴巴的,从营养上来说,还是炖鸡汤更好一些。”
王老板也有女儿,跟金灿的年纪差不多,不过这姑娘被她娘养得娇气,家里的条件不算差,但是也没好到哪里去,却养成了千金大小姐的性子,有些任性不听话。
看着金灿,这姑娘虽然太过会花钱了一些,除此之外,不管是性格,长相还是学识都比他女儿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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