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快穿之攻略都去死》
高大巍峨的宫殿,金瓦黑墙构成绵延几百里的秦皇朝的皇宫,秦皇朝以黑色为尊贵色,王公大臣大多喜欢与黑色比较接近的深灰色,平民百姓则是因为穿着麻衣,大多都是姜黄色,对于秦皇朝来说,将布匹染色是达官贵人才享受的起的,因此彩色的衣服非常少见。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里,男人因尊贵而更喜欢黑色,而彩衣则是官家小姐衣着标志。
凤歌随着打更的更鼓声麻溜的起身,然后半刻钟的时间就收拾停当,随着一股鹅黄色的人流穿梭在这黑色宫墙内。
“啪!”“皇上上朝,宫人回避~~~”一声响亮的鞭子抽拍,尖细的太监长声大喊。
凤歌以一个标准的跪拜礼趴在坚硬的石板地上,初春的寒气仍然冰凉刺骨,若不是她有真气护身,恐怕多跪上几次,膝盖就染了风湿了。
金黑色的华盖从额前走过,以凤歌的耳力还能听到华盖上头懒懒的哈欠声,不用看就知道是大秦皇朝才六岁的小皇帝周公华。
当今秦皇朝开国一百多年,国力强盛,四海升平,皇帝年纪虽小,朝政却是太后与摄政王,文心阁八位阁老共同理政,朝堂稳固,后宫更是和谐,因为太妃全都出了宫,各有各的去处,小皇帝还小,没有任何后妃,没了女人争风吃醋,当然异常和谐。
凤歌作为赵凤歌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她来的时候,原主因为要被送进宫里伺候贵人,上吊自杀,人都没气了,凤歌才姗姗来迟,再次重生,她当然是非常懵逼的,就在懵逼中被家人送进宫里,开始了另一种新生活。
赵家是商贾世家,“士农工商”,商人地位卑下,他们赵家虽然是专门向达官贵人提供彩衣的商贾,但任何人都没有资格穿彩衣,就算穿也不敢出门,还要遮遮掩掩的,唯恐被拿了下罪。
她此刻身上的鹅黄色就是赵家最拿手的染技,为皇家专供。
凤歌跪在最前面,等仪仗走的远了,才慢慢起身,瞅了一眼身后刚留头的小萝卜头们,“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干活!”
夭寿哦!这些小萝卜头们也才六七八岁的样子,跟高高在上的皇帝是同龄人,一个是万万人之上,一个只有干不完的活,做不完的事,挨不完的训斥!
凤歌威望颇高,她如今已经双十,赵家是很疼女儿的,赵凤歌学得一手好染技,还自创了不掉色藏蓝色染色,深得太后喜欢,因此才十八岁竟然也被点名入宫。
小萝卜头们作鸟兽散,采花的采花,晒染料的晒染料,各行其职。
衣食住行,衣排在第一位,出门要穿衣,还要穿象征身份地位的衣服。
皇宫里设置了专门的染坊,凤歌就是染坊中的二把手副坊主。
她博学多才,应付这工作轻而易举,比较难的是应付顶头上司武公公,摄政王的狗腿子!
武公公五十多岁的年纪,在皇宫里呆了一辈子,从前是已逝太皇太后的身边人,虽然不是最亲近的,却也地位不低。
太皇太后去世后,摄政王就安排他在染坊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