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七章 有了消息-《农门寡嫂的主母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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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了中了。”马如建这一天回来兴高采烈:“姐,中了。”
中什么?
原来是兰掌柜那边得到消息,宜安州府的江智远中了案。
一个从小就以喜好读书的人考秀才当了案也是意料之中的,没什么好稀罕的。
再一个,秀才而已,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他要有本事考个状元回来才值得庆贺。”不过秀才也算是有了功名,见了官不用跪之类的,马如月就知道她选择的智力投资这一条路是可行的。
江智远参加了一年一度的考试当了秀才,运气不错的是接下来就遇上了乡试。
乡试是三年一考,若不然就得再等三年。
“他托兰叔叔转告说暂时不回来,等他考中了举人再回。”马如建道:“姐,举人是不是就可以挂田土了?”
那是当然,考了举人就有当官的入场券,可以捐个官什么的。
“二哥要是能考中举人就好了。”马如建羡慕的说道:“我到时候买个三五百亩的田地,我们家就是光收租都不愁吃了。”
这是要当地主!
“那你赶紧的赚钱买田土。”马如月道:“如建有没有本事考举人我不知道,但是江智远肯定是能拿下举人的。”
马如建瘪瘪嘴,那也是姓江啊,要挂也只挂江家大坝的六百亩田土。
“我们马家于他有恩他敢不还这笔人情帐?”马如月冷哼一声:“要不是你姐我,他这会儿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
也对啊,江家的举人马家制造!
要不自家姐,他没准儿还在边关打仗,又或者,早就成了一堆白骨了。
想想手无缚鸡之力的读生上战场,也不过是填坑的。
“也不知道智荣怎么样了?”说起边关,谭氏想起了那个孩子,小小年纪懂事得让人心疼。
“娘放心吧,他不会有事的。”比起那些地道的农夫上战场,江智荣占了很大的优势,不仅会骑马,还会擒拿术,而且在自己的教导在侦察上也颇有经验,更主要的一点是,兄弟四人在马家两年多时间因为伙食好长得高,长期锻炼身体也很好:“说不定他还可以立功升官呢。”
塞外寒风吹黄了草原,杂草地里匍匐着四五个年轻的男子,他们头上无不戴着一顶杂草编织的帽子,密密实实就像是一块草地一般。
身上也穿着草织的披风,匍匐在地和草原无异。
“头儿,你这办法还真不赖。”何东咬了一节丝茅草草根嚼了嚼吐了出来:“我们离敌营越来越近了,依然没有现。这会儿我真想上去干他一票抢点粮和水。”
江智荣能成为他们头儿完全凭的是本事。
斥候是他们的名称,能当上斥候的士兵那是行动敏捷,头脑灵活,还能沉着冷静。
江智荣被上面的人分来时没人服气,看他小都觉得遇上危险的时候是拖累。
结果,他以一敌九,彻底征服了这一行人。
这次十人出行,目标就是摸清敌营粮草储备情况,结果还没靠近就遇了一小股敌人,一番苦战之下逃出了六人,头儿光荣了。
群龙无,干粮吃尽还迷路时,大家听从了他的建议,吃草根吃树皮野果子,生生坚持了六天。
不知不觉中,大家都奉他为头儿了。
“谨慎一点。”江智荣冷声道:“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轻举妄动。我们总共才六个人,潘子留在了外围。一旦被敌人现,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他们是白天不动晚上前进,在江智荣的建议下全都织了这种掩饰物。
这个时候的江智荣很感激马如月这个大嫂,是她教会了自己识别东西南北,是她教导自己在野外救生存的方式;也是她传授了掩饰这门特技……
所有的一切他现在都用上了,其实,是大嫂给了自己这条命。
“头儿,我想吃肉。”李志咽了一下口水:“上次你烤的野兔味道鲜美。”
“想吃肉有的是机会,今天都别动,晚上去摸一下底,我们分头行动……”江智荣安排了任务,东西南北分开摸清对方清形,然后在这儿会合,一起离开。
无形之中,他就是六人之中的主心骨。
潘子被蛇咬伤了就留在了外围,江智荣告诉他,如果五人都回不去,让他一定要活着回去,一定要告诉自己的三个弟弟自己不是孬种。
江智荣投军,一是因为看中了当场放的军响;二是因为他听了马如月说过寻常人家两条出路,一是读书二是参军。
读书兄弟四人都没有天份,倒是参军合了他的意。
现在的他才明白,自己以前在马家的园子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而准备。
那是训练,这是实战。
江智荣眯着眼睛盯着不远处的敌营,他心里清楚得很若是能活着回去,他们就会立下大功一件。
功劳谁不稀罕,但是,越是胜利在望越要小心谨慎,否则会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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