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收服-《都市之别逼我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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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小鬼大!”纪成伸出手指,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带我去村子看看,你不愿意,我帮你!”

    李不渝本就是逃出来的,现在倒好,又要自投罗网,双手一摊。“得,又来一个看戏的。”

    “快走吧。”纪成催促一声。

    她眼巴巴地望着纪成,眼里满是渴求之色。“回到村子后,你可得保护我!那个拓跋宏,可不会轻易放过我的!”

    “嗯!”纪成没太在意。

    她听纪成有些不放在心上,强调一声。“他是党向族部落首领的儿子,长得五大三粗,也很有本事,我们目雅部落的年轻一辈人都打不过他。现在他又得到一个坏老头的支持,就更无法无天,直接到我们部落里来抢我!幸亏本姑娘聪明,跑得快……”

    ……

    两人一前一后,终于在天黑之前,来到目雅村——目雅部落。

    这个村落不大,很清静,也很悠闲,鸡鸭鹅狗都有……村前有一条几米宽的溪水流过,水很平缓,上面停着几条破旧的渔船,一辆大水车摆在水势湍急处,日夜不停地磨着面粉一类的东西,看起来有点世外桃源的感觉。

    这里看着很安祥,但实则还是有人日夜守村。

    这边一有动静,远远地,便有人快步跑回村子,大声喊道:“大小姐回来了。”

    这一声喊,整个村子都被惊动,几百号人都急相拥到村口,焦急地向这边望来。

    看样子,他们都在满世界找她。

    “不渝,你跑哪里去了?快把爹娘都急死了。你要再不回来,我们就得发动全村人下山找你去。”来人是一个美妇,三十多岁,长得比较美艳,是李不渝的母亲。

    李不渝变回乖巧小女孩儿,缩到李母的怀里,撒娇道:“娘,女儿不想嫁给那个坏蛋!”

    “不嫁就不嫁,干嘛要离家出走?”李母摸着她的头,替她整理衣服。“走,先回家。”

    刚要走,旁边的那个中年男人——李云天并没有动,双眼直直地看着纪成,问向李不渝。“丫头,他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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