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哦,好说好说,在下梁东,家住第一甜水巷与榆林巷的交差路口,就在观音院西北,与几个好友在此花费了六百三十钱。” “刚才潘家酒楼在你结账之时可有给你开具发票?” “发票?什么发票?” “就是可以给你一个什么凭证?纸的,上面写你在此吃饭花了多少钱?” “吃饭哪里还要什么凭证,没有没有,给钱就是了,那掌柜的还给我少了十个钱呢,没有什么发票……” “嗯,你说的可都属实?” “属实,这有什么不属实的,吃顿好饭,我还能说假?” “兄台识字吧?” “识字,一般字都还算认得。” “你看看我这写的与你说的是否一样?” “我说你们官府也是,还专门派人花费笔墨记一些这般没有用处的事情,记下来有何用?” “属实的话,劳烦兄台签个字,画个押。” “啊?签字画押?这般事情,有必要吗?” “劳烦一下,字你也认得,可不是乱写乱记,上官安排的事情,我等也要交差不是?” “好好好,给你签个字。” 妥了,笔录算是做好了。汉子只等这个字一签下去,转头就喊:“妥了,可以抓人了。” 商税监衙门,第一次抓捕行动,正式开始。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