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礼服-《开普之鹰》
第(2/3)页
当然了,罗克赞成的是这个年代英国人对于犯罪行为的态度,在开普敦,英国人对待犯罪行为从不手软,哪怕只是盗窃,英国人也会把罪犯扔到罗本岛,有没有本事活到刑期结束要看造化,这和二十一世纪的英国人是天壤之别。
二十一世纪的英国——
不提也罢,罗克上辈子只知道两个地名,一个叫特尔福德,一个叫罗瑟勒姆,但是罗克相信,英国所谓的“魔窟”,绝对不止这两个,这两个只是因为被人发现,所以才臭名昭著。
既然女孩愿意去警局做笔录,罗克就请女孩坐上马车,顺手把仍在昏迷的劫匪扔到马车后的行李架上,然后坐在女孩身边。
“警察先生,你是罗马人?”女孩对罗克非常好奇,很多白人也是黑头发,大部分是罗马后裔。
和一般的东方人相比,罗克的面部更加立体化,也就是所谓的“雕塑感”,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才会让女孩认为罗克是罗马后裔。
“不是,我是华人。”罗克义正言辞,罗马都已经亡国了,还不如我大清呢,没有什么值得冒充的。
“那你一定是贵族!”女孩斩钉截铁,不接受罗克的其他说法,她应该不会想到,如果是贵族,怎么可能在警察局当警察哦。
这个解释是正常的,一般人的印象中,贵族应该接受较高程度的教育,个人仪态一丝不苟,待人接物礼仪周到,对待弱者悲天悯人,总之,贵族符合女孩们对白马王子的所有定义。
对此,罗克只是笑笑不解释,虽然罗克出身平民家庭,但是如果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衡量,那罗克还真可以被划归贵族行列。
很简单的原因,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按照级别来说,就跟清国的国子监差不多,清国的国子监培养的可都是预备官员,毕了业就是官身,妥妥的特权阶层。
来到警察局,罗克安排人把仍然昏迷不醒的劫匪扔进囚室,然后安排人带女孩去做笔录,刚准备离开警察局,正好碰上要下班的亨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