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严守公司规章制度-《剑灵同居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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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说,如果你们真的那么想发财,可以考虑成为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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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为了发家致富独立自主,毅然决然成为偶像……这样的故事,无论怎么看都显得太过匪夷所思了。

    所以当王九说出了他的想法时,并没有得到热烈的回应。

    “首先我要问,什么叫偶像?”沈轻茗提问。

    王九说道:“被很多人关注和喜爱,并以此谋利维生的人就是偶像。而被人关注和喜爱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投其所好。表演人们喜爱的艺术节目,说出人们喜欢听的台词,装扮成人们喜欢的模样……做出诸如此类的举动,吸引到人们的关注后,再从他们手中套取资源。”

    沈轻茗听得不对劲:“这不是戏子吗?”

    王九纠正道:“不同的,戏子通常是指有一定艺术表现能力的专业人士,而偶像不需要艺术能力,只要能引起关注和喜爱就可以。”

    “那不是连戏子都不如吗!”

    “那么,你会演戏吗?”

    “……当然不会。”

    “所以你只能成为偶像了。”王九认真地说道。

    沈轻茗几次开口想要说些什么,却如骨鲠在喉,半晌后才说道:“你现在这么受人欢迎,为什么不是你去做啊!”

    王九说道:“我并不缺钱。”

    “……”这个无比强大的理由顿时秒杀了沈轻茗。

    倒是李朝露若有所思:“王九先生说的确实有道理呢,至少据我所知,粉丝会的妹子们为了自己喜欢的人物,真的舍得花钱的,单我本人这几年就陆续花了一千多灵石了……”

    李新宇惊恐莫名:“一千多灵石?你从哪儿……天呐,你的修仙储蓄金!你把所有的压岁钱和修行的药材钱都拿去追星了!?难怪每次娘亲考核进度,你都只是勉强达标!以你的天赋本该更好的!”

    李朝露小脸一红,但立刻竖起眉毛:“关你什么事!不许说出去,不然打死你!”

    在狠踩了死胖子几脚后,李朝露又提出问题:“王九先生你的意思是,由我们来培养一个偶像,并从中牟利吗,但是咱们要找谁来作偶像?当然,如果王九先生你肯担当此重任,我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你……”说到此处,李朝露双眼中的星光已经堪比璀璨星河,白嫩的喉咙也上下滚动着,仿佛在吞咽什么。

    王九却认真说道:“我作为公司董事长,根据职责是不负责具体业务经营的。”

    “诶,好可惜啊。”李朝露惋惜不已,但随即警醒,“等等,如果按照公司章程来说,负责具体业务经营的人是……”

    王九点头:“是的,是公司总经理。”

    说完,王九看向沈轻茗,令后者毛骨悚然。

    “你,你要干什么?”

    “要你成为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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