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尼尔领主是个剑圣,这一片大大小小十几个城池全是他的领地。 而这强盗头子能在一剑圣的领地干好土匪的行当,那上边自然是要有点关系的。 正所谓有关系好办事,强盗头子对于这句话向来深信不疑。 转过头看了一眼李想离开的方向,强盗头子不禁又是一阵后怕。 还好··· 还好自己打定的主意向来不会改。 不然的话,自己跟自己这几个兄弟,就要下去陪自己死去多年的父亲喝茶聊天去了。 李想骑着瘦马走在路上,对于尼尔领主的通缉令之类的事情完全一点都不知道。 而李想现在正要去的方向,正好就是尼尔领主所在的城市, 李想依旧骑在瘦马上游山玩水东看西看。 尼尔领主满心愤怒,誓要抓住这个胆敢挑衅自己威严偷走自己龙晶的家伙。 帝比斯城 相比于其他城市来说,帝比斯城是主城级别的存在。 这里也是尼尔领主所居住的地方。 论繁华程度,甚至还要更胜于霍格沃茨所在的暴风城。 路上的时候李想感觉有些困,然后索性就变回史莱姆摊在马背上呼呼睡着了。 然后就这是十分巧合的。 李想没有看到门口的通缉画像,而门口的士兵们,也没有看到李想进城。 毕竟老马识途,谁会跟一匹马较真呢。 所以这瘦马进城,反倒是干脆的很,连最基础的检查都没有进行。 而且别看这瘦马病怏怏的样子,但是却很通灵性。 之前每到一个城市,李想都会第一时间去最近的教堂。 所以这瘦马也有了经验,眼看李想还在睡着,于是自己一匹马溜溜达达的就直奔教堂过去了。 跟人类相比起来,动物对于元素的感知能力显然是要更高不少的。 这点上,从每一头魔兽几乎都会魔法就可以看得出来。 所以瘦马童鞋进程之后,方向那是一点都没找错。 管他什么这个那个的,反正就奔着光元素最强的地方去就对了。 大家常说,有什么样子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