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接下来的几天里,风平浪静,很让人怀疑哥谭会不会已经度过了最糟糕的时期。 但只有一小部分人才知道,一群疯子正在这座城市里藏匿着,在黑暗中,他狞笑着,策划着自己的邪恶事业,谁也不知道他下一次射出的子弹会对准谁…但最少眼下,他们还是安全的。 有些狼狈的马洛尼和伍尔兹以及其他的黑帮大佬们从监狱里走了出来,他们有钱,这年头,有钱基本上就有了一切,但即便他们花了巨额保释费把自己弄出来了,却已经成为了孤家寡人,虽然还有小弟可供驱使,但很遗憾,最凶狠,最得力的人手已经被关进了监狱里,只要哈维.登特的控告没有结束,他们就别想出来。 8个大佬你看我我看你,然后不动声色的坐车离开,哪怕实力受损严重,他们的生意还是要做下去,十几分钟之后,唯一一个扎根在中央城区的大佬陶德带着满身的疲惫回到了家。 那是一栋豪华的公寓,大概是之前红色魔鬼掀起的屠杀吓坏了所有人,所以陶德不管去哪,身边都跟着四个忠心耿耿,荷枪实弹的小弟。 但就在他们走进这房子的时候,却嗅到了雪茄的味道,当陶德转过身,他看到了一个背对着他,坐在自家装饰豪华的沙发上的人影,看不到脸,只能看到那伸出沙发之外,夹着雪茄的手指。 “你是谁!混蛋,你怎么敢闯进这里!” 陶德在监狱里忍受的羞辱带来的怒火在这一刻蓬勃而出,他的小弟也齐刷刷的拔出了枪,而下一刻,那穿着黑色风衣的家伙站起身,他手里提着一把带鞘的黑色直刃刀,转过身,映入5个人眼帘的,是一张斑驳的,稍有些破碎,上面划着三道焦黑色爪痕的扭曲鬼面。 “Hello,陶德.杰佛逊…我可是,等了你们好久了…” 一个小时之后,戈登接到了电话。 “局长,很抱歉…但,陶德死了,就死在他家里。” “什么?” 戈登脸上闪过了一丝痛苦,他已经大概猜到了事情的经过,但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他舒了口气,放下电话, “罗宾!” “罗宾?” 办公室大门被推开,一个棕色皮肤的女警察问到, “局长,有什么事吗?罗宾警官请了10天的长假…是你亲自批准的。” “哦。是的,我都忘记了。” 戈登拍了拍脑袋,最近这一段时间,他头上的白头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躲了起来,显得老迈了很多,他一边拿自己的衣服,一边对这个女警说, “那拉米瑞兹警长,警局交给你了,我出去一趟。” 他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看好那个混蛋!” “嗯,我知道了,局长。” 拉米瑞兹眼睛里闪过坚定的光芒,“我会好好看着他的!你放心去吧。” 拜哥谭糟糕的交通所赐,戈登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已经是10分钟之后了,他刚走进陶德的房子,就看到了那被四把刀扎在墙壁上,呈大字形的尸体。 那就是陶德…在尸体旁边,一行血字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墙的位置。 “Blood will have Blood” “血债血偿…” 戈登喃喃自语,也就在这时候,他手里的手机跳动了起来, “滴滴,滴滴滴” “喂,瑞秋,什么事?” “戈登,检察官办公室的证物室遭窃了…” 瑞秋的声音有一抹不加掩饰的黯然,“赛伯拿走了他的东西。” “我已经知道了…我也看到了。” 戈登就像是失了魂一样,挂掉了电话,但没过5分钟,他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