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听完这首歌,你会看到故事-《头号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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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

    现场没有一个人说话了,都在闭眼聆听。

    他们不是一窍不通的外行人,作为专业的歌手,他们能听出里面的那些门道。

    何笑的唱功太出彩了!

    年纪轻轻,竟有这份功力,不输给老一辈人。

    他的嗓音也很独特,充满了磁性,这种嗓子不唱歌老天都不让,比起很多专业歌手的嗓音都要有优势。

    最主要的是,他唱歌的时候会把自己的情感加入进去,而不是单纯的去用唱功堆砌这首歌,使得歌曲出彩了很多倍。

    “这举重若轻的唱功,一开口便已完胜包浩宇了。”

    在场很多老歌手们心中惊叹,都知道他们之前小看了这个年轻人,他手里是有真本事啊,包浩宇跟他一比简直太嫩了。

    包浩宇就像是温室里长大的花朵,被公司各种资源的包装下而出道,直接走红,没有经历过生活的洗礼,也没有磨砺过唱功,每天都在吃喝玩乐拍综艺。

    何笑则是一株饱经风霜成长起来的绿竹,历经百难,终破土而出。

    他曾在星雅阁驻唱,每天连续表演五个小时,也曾全国各地走穴演出,还担任位。

    在这般日日夜夜的磨练下,何笑的唱功早就超越了歌坛的太多同辈人。

    所以,包浩宇没得比。

    差太多了!

    此时此刻,何笑的表现别说让一众老歌手们惊叹不止,就连林云开这个天天带着何笑演出的老师傅都懵了。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何笑是什么时候完成这首《父亲写的散文诗》的创作。

    这家伙的手里到底还有多少存货啊?

    一个《老男孩》就已经够让他吃惊的了,现在又多了一首质量不俗的精品歌曲?

    关键是,这两首歌的意境还截然不同。

    林云开自己都感到惊骇,他到底是在那场小商演上挖掘到了一个什么妖孽啊!

    这样的人,仿佛天生就是吃歌手这碗饭的。

    林月明也是同样的感受,那个抢自己丸子吃的可恶家伙,在抱上吉他后,竟然会变的如此耀眼夺目。

    真是太奇怪了,之前明明怎么看他都觉得平平无奇,可现在却越看越顺眼。

    难道才华真的可以影响其他人对一个人的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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