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赔率(今天有事迟了,只有一更,以后补)-《我叫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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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焰烧得老高,顾采薇左手捂着嘴,再次打了个哈欠,右手拿着剪子,将烛芯剪了一小段下来,甩一甩,在空气里抖出闪耀的光芒。

    一旁,素素这小丫头已经睡眼迷蒙,双手托着香腮,尚有点婴儿肥的脸被揉的挤出一块软乎乎的肉来,嘴角,长长的口水丝挂着,样子呆萌可爱。

    而在书桌前正襟危坐的沈郁依旧运笔如飞,在宣纸上落下一个又一个标准的楷体字来。

    “茂文,你歇息会儿吧,这都快到三更天了。”

    顾采薇实在忍不住,出言提醒。

    沈郁这才搁笔,揉了揉右手中指,笑道:“对不住,实在是有些忘乎所以了。”

    “正是这个练法,茂文才会进步神速啊。”顾采薇说这个话的时候很是慨叹,短短月余时间,沈郁就从一个执笔都不标准的菜鸟,成为了书法颇为可观的行家。

    事实上,沈郁是占了极大便宜的。

    一者,他并非不懂书法,恰恰相反,得益于后世发达的印刷术,他见过无数经典的碑帖,脑海中有了优秀书法的范本。如果是整个时代,得到一本名家字帖,那是得收藏起来当传家宝的,寻常人哪有什么眼福能够看《兰亭序》、《多宝塔》?

    二来,他有硬笔字的功底,对于毛笔,无非是工具没有上手罢了,靠现在这种题海战术似的狂练,自然会有巨大的成效。

    沈郁当然不会自以为是,道:“还不是采薇你的功劳?”

    确实,这些天来,但凡是练字,顾采薇就要相伴到深夜,丝毫不顾及一个前花魁对外貌的重视,脸色憔悴了许多。

    她闻言倒是脸红了:“茂文哪里说话,若非茂文收留,妾身现在还不知在哪里流浪呢。”

    “时候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去歇息吧。”沈郁起身,“我送送你。”

    顾采薇轻轻点了点头。

    二人并肩而出,身影被月光拉得老长。

    屋内,素素悄悄睁开了眼睛,见沈郁已经笑呵呵出去,不由撅起了嘴:“哼,都没发现我在这里睡着了!”

    次日一早。

    沈郁不出意外地迟到了,而郑夫子也非常干脆地让他在外罚站,他更是轻车熟路找了处僻静舒适的角落带着,打了个打哈欠。

    学堂内,不少学生已经开始交头接耳。

    “诶,听说了没有,就他这样子,居然跟满兄打赌赛字!”

    “当然听说了!要我说啊,他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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