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集结-《万界疯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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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么说吧,如果你们拒绝了去对付加百列,那我就带着他去正面硬抢了。”约翰说道。
子良一听这话,就瘫着脸:“既然他这么厉害,你干嘛还要让我们去啊......”
“我不说了么,他是个巫医,巫医打架哪有拿拳头干的啊,都得先摆个祭坛,画上一下午的符咒,还得弄一堆骨头啊,羊脑袋什么的,太麻烦了,我觉得还是色诱比较划算,再说了,你口口声声说能帮我,我不也得看看你到底有多大能耐吗。”
康斯坦丁哇啦哇啦的说着,那话句句在理,不过落在子良耳朵里,总结起来就一句话———这货他妈的坑我。
“所以,这家伙也是你搬来的救兵?”
康斯坦丁点了点头:“是啊,他欠我个人情。”
话音未落:“妈的!现在不欠了!”
午夜扯着嗓子吼道,好像是一听自己欠了约翰的人情,他就无比的恐惧一样。
好吧,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坑多了,心态似乎有点不好,但是无所谓,总之他现在站在自己这边就好。
正说着,门外又走进来两个人,分别是一男一女。
先说那男的,看起来30来岁,粗线条的轮廓还有那身随意的穿着,说明他是一个典型的不太在意边幅的家伙,留着一点络腮胡子,虽然个子不高,但是那一身肌肉无比的实在,一看就知道不是在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花架子。
而他旁边的那个女人......嗯......或者说女鬼,则比他那身肌肉更加的吸引眼球。
之所以叫她女鬼,是因为这家伙站在那里,就好像处于一种半透明的状态,花白的长发随着风轻轻的飘动着,当然了,屋子里根本就没有风,而且她虽然头发全是白的,但是面容却像是一个20出头的美丽女人,如果他那眼睛不是不是的就放出一点绿光就更好了。
这么看来,这两个人也是康斯坦丁拽过来帮忙的了......而这两个人的实力无疑也是很强大的,作为约翰的朋友,他俩竟然到现在还活着,这一点就很说明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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