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家人总是自己的好-《重回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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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淑萍看着刘彦离开,她了解他,她之所以选择他,因为她知道他真的爱她,她看重的就是他这点。

      从恋爱到结婚到现在,刘彦从来没有驳过陈淑萍,当然陈淑萍也从来不以此欺负刘彦。

      陈淑萍遗憾的就是,到现在两个人还没能有个孩子,她自己偷偷检查过,是自己的原因。

      不是不能生育,而是受孕的可能性非常的小,这让她很是愧疚。

      她曾经含蓄的要对刘彦,刘彦根本不让她说出口,反而劝说他要顺其自然,不要有压力。

      陈淑萍想离开小镇,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她不想呆在这里,每天都感觉有人戳着自己的脊梁骨议论。

      陈轩当然知道陈淑萍的想法,其实他更知道他们两个人的身体都没有问题,因为后来他们是有自己孩子的。

      只是这种事情,对谁都是心理负担,陈轩可不敢把事儿挑明了去说,太伤好强的二姐面子。

      刘彦如此的支持,陈轩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爱这东西,本来就会让人盲从,牺牲根本不是个事儿!

      陈淑萍是个果断决绝的人,既然已经决定了要去省城,索性也就不再营业了,挂出了歇业的牌子。

      她也好几天没回乡下去看老爸老妈,正好和陈轩一道回去。

      陈淑萍让陈轩看着店面,去菜市场买菜,准备拿回家里去做。

      陈淑萍拎着菜回来的时候,刘彦脚前脚后的也走了进来,陈淑萍看了看他。

      刘彦如同下属汇报工作般,同陈淑云说已经和赵老五达成了协议,最近就把店面转让给赵老五。

      陈淑萍平淡的哦了声,没有发表意见,“下午回家……”

      刘彦当然不会反对,眼睛盯着茅台酒,忍不住的吞下一口唾液。

      刘彦有辆很霸气的摩托车,托着姐俩回杜家屯,不过两公里的路程。

      路过史家屯的时候,刘彦把车停在了大哥家门口,有好酒当然不能忘记大舅哥呀!

      大哥陈明初中毕业,学过木匠,做过瓦工,脑筋比较灵活,却不愿做体力活。

      于是结婚后在陈金林的扶持下,在屯中开了个小卖店,生意倒是还可以,勉强的维持着生计。

      只是农村的赊欠比较严重,几乎是要拿着东西三个月四个月后才会给钱。

      更有甚者,年头赊欠的,要到腊月里买了粮食,快过年了才能结清。

      这样算下来,其实一年到头也赚不到几个钱。

      大哥的小卖店是陈轩自小最喜欢的地方,小的时候可以顺些糖果,长大了就顺些香烟。

      没钱的时候陈轩还敢牵走些人民币,很长一段时间,陈轩到大哥家从来是“贼”不跑空。

      当年他觉得做的相当隐蔽,高明,成年才知道,之所以那么顺利,是因为大哥大嫂每次都故意躲出去,给自己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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