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剑光如影-《大燕欢歌》
第(2/3)页
娶,自然是好事,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自己能娶到一个貌美如仙的女子,在看惯了后世整容脸,玻尿酸脸以后,沈欢非常想看一看古代最纯正的美女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至于感情,他相信以自己的情商,绝对是能俘虏萧如冰的芳心的,这点他有着非常强大的自信。
间接的好处是以萧家的人脉和地位,父亲官复原职并不是奢望,因为他实在不愿意见到父亲因为丢了官职的那种失落的眼神和母亲眼角怎么也掩饰不住的埋怨。
不娶,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沈欢的潜意识里古代美女就应该是在烟花三月的湖边,一位穿着软银轻罗百合裙或散花如意云烟裙,撑着一把百花绸伞,螓首蛾眉,肩若削成,回眸一笑温婉细腻得令人心悸的女人。
而不是一个身披铠甲,带着一副银色面甲,英姿飒爽的女将军,这点萧如冰显然不符合沈欢最原始的幻想,至于京城对萧如冰不吝赞誉,沈欢因为没有见过她脱下军装的样子,也就没有最直接的观感。
倒是如何不娶,还真是一个难解的大问题,毕竟很多理由都经不起推敲,迈不过圣上赐婚这个天大的坎。
而到时如果萧家真的拿出了不伤两家情面,又能妥善解决这个婚约的办法,他沈欢当然不会死咬着不放为难萧家,毕竟萧翰墨在某种情况下来说,也算是父亲沈天逸的救命恩人。
“朱安,朱安!”沈欢不想在这个问题过多纠缠,出声往室外唤了两声。
“少爷,您有什么吩咐?”朱安推门进来。
沈欢理了一下衣衫,“随我出街去一趟吧!”
“少爷,您要出街?”朱安有些难以置信,“您现在可是名人了,出门怕不方便吧!”
朱安的用词相当的委婉。
“呵呵。”
沈欢轻笑了一声,“难道本少爷就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一辈子都不出门了,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快,别啰嗦了!”
虽然带有前身的记忆,对京城街道一清二楚,但沈欢还是想亲眼见识一下古代的街道,建筑以及京城的风土人情,用最直观的感受去了解一下几百上千年前的古人是怎么样的活法。
至于裸身狂奔一事,毕竟是自己前身所经历的,他并没有最切身的体会,于是沈欢下意识的对此进行了选择性的遗忘。
再说这几天沈欢之名在京城如雷贯耳,但真正能认识他的人肯定也不是太多,出去一趟并没有大碍。
沈欢家院子坐落在皇城西南边的水井坊,离大通街有两个街口,属于低级官员和有钱的商贾混杂居住的地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