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斯坦福对不起-《带条锦鲤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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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阿尔福德在球队的会议上列出了新的训练计划,实际上他们的训练时间不多了,这周周中他们就将前往拉斯维加斯与普林斯顿大学交手。
NCAA锦标赛设置“最先四场”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那些竞技体育不发达的城市,也能感受NCAA的激情,所以NCAA的“最先四场”每年会选择一个城市作为比赛地,今年的比赛城市是沙漠中的奇迹——拉斯维加斯。
最早有人想要把“最先四场”的比赛安排到国外,但被否决。否决的理由很简单,NCAA不能那么商业化。但现在看来那群想要加速NCAA商业化的人贼心不死,否则今年不会把比赛安排到拉斯维加斯。可以想象,选择拉斯维加斯作为比赛地点肯定也是受到了极大的排斥,但最终能确定下来说明金钱的力量有多么伟大。
余欢对在哪比赛根本就无所谓,他只知道自己需要为接下来的比赛做好充足的准备。
扎克-拉文倒是有点兴奋,他甚至计划好了赢下比赛后去拉斯维加斯的赌场玩两把。
清清这时又出来了,她告诉余欢不准赌博,声音非常严肃。
余欢顺势在扎克-拉文的后脑勺拍了一下,道:“不准赌博!”
这边UCLA已经开始为最先四场做准备了,全校范围内也都进入了欢乐模式,这对UCLA的学生而言是一种死里逃生的快感。余欢的名声在学校又响亮了几分,特别是还有爱德华-戴恩这种给余欢无脑吹的家伙,他说余欢是一个非常高尚的人,他舍小为大,不惜伪装成狂妄的负面形象,也要为UCLA带来一个外卡的名额。
学生很容易被煽动的,他们认为余欢是伟大的。还有女同学越看余欢那张帅脸,就越觉得迷人,她们叫着要给余欢生猴子,并纷纷要求要加入棕熊队的啦啦队,这导致棕熊队的啦啦队招聘现场出现了拥挤和混乱。而作为正式啦啦队成员的女生们纷纷表示庆幸,自己的眼光多么好,提前加入了啦啦队,要知道现在啦啦队选人的门槛可是提高的不少。
但是在UCLA学校之外,有许多人为此鸣不平。他们都认为UCLA不配进入外卡赛,有人说UCLA是占了他们11冠王的便宜,是祖上荣耀的萌护。也有人大喊黑幕,叫着腐败,特别是斯坦福的学生,甚至有人写出大段大段的长文来抨击NCAA遴选委员会。
斯坦福没能入选的确与惯例不符,但今年想看UCLA的球迷的确比想看斯坦福的人要多得多。特别是很多要看余欢被打脸的人,从吸引眼球的角度来说,余欢的“狂妄”是成功的。
余欢在当天下午,更新了他在接受橘郡纪事报采访后的首条脸书,“第十二座冠军奖杯,我们来了!”
余欢是一个专一、负责的人,他不能跟橘郡纪事报的报导中所塑造的自己表现迥异,否则会对吉姆-加纳的业务造成影响,也会让喜欢自己的球迷觉得奇怪。余欢可是知道,人设有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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